正文 結語(1 / 1)

航運作為一種資金密集型產業,在船舶建造、營運、管理和交易等環節都需巨額資金投入,因而航運與金融是天生的一對。它們的結合即是航運金融,涵蓋了航運企業運作過程中所需的融資、兌換、結算、保險、投資、避險等各項金融服務。航運金融中的船舶融資產品為航運企業提供資金支持,航運保險產品為航運企業避免海上運輸固有風險,而運費衍生品產品為航運企業合理規避經營風險。航運金融產品以法律為基礎,具有行業關聯性強、產業附加值高等特點,是連接航運業和金融業共同發展的紐帶。

航運金融在國際航運、金融市場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對國際市場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舉例而言,FFA從1992年最初的2億美元交易量起步,在2007年市場規模達到1 500億美元,成為國際航運企業、金融機構、其他投資者的必選。隨著FFA交易量不斷上升,專業從事FFA交易的機構、人員持續增加,如挪威奧斯陸期貨期權結算所(MAREX-NOS)、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倫敦清算所(LCH)和新加坡交易所亞洲清算行。與其相關的金融產品也得到了快速發展的機會。雖然航運、金融市場時起時落,但航運金融(服務)一直處在一個比較快速的發展階段。

法律規範是航運金融穩定、長足發展的基礎。在世界主要海運國家,航運金融產品多樣,專業服務機構齊全,相關服務市場成熟,而這一切皆歸功於完善的法律政策體係。國外政府為航運金融的發展提供了相當寬鬆的法律環境及優惠的扶持政策,如通過發行基金吸收私人股權投資的德國KG模式、以稅收優惠為基礎的新加坡海事信托基金等。即使在當前市場不佳的情況下,航運企業也可從容選擇適合的融資、保險、衍生產品來控製金融、經營風險。

在倫敦、新加坡、香港等國際航運、金融中心,航運金融服務蓬勃發展。國外大中型銀行一般都設有航運金融部門,提供各種適應市場所需的航運金融產品。其他金融機構也積極參與航運金融服務,如融資租賃、信托、基金公司等。產品與服務早已從過去銀行貸款的一枝獨秀進化到當前各種融資架構的百花齊放。倫敦等地的成功經驗可作為上海發展的有益借鑒。

上海航運金融產品、服務及市場目前仍處在起步階段,在法律政策環境、市場規模、機構集聚、人才培養等領域仍有較大上升空間。在船舶融資方麵,上海僅有交通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東發展銀行等幾家銀行,以及交銀租賃、農銀金融租賃等少數融資租賃公司提供資金與服務,它們的業務普遍存在服務麵窄、產品單一、交易規模小、缺乏專業人才和技術、與中介機構合作薄弱等問題。盡管上海市政府努力設立航運基金,以迎合國際上私人股權投資正逐漸成為船舶融資主力的潮流,但實踐中由政府主導、國有大型企業投資的航運基金無法與德國KG模式或新加坡海事信托相媲美。在航運保險方麵,上海船殼保險業務占全球市場的份額還不到1%,保賠保險業務份額更少,而與航運金融有關的特殊保險則幾乎沒有。在航運金融衍生品方麵,上海航交所於2011年6月才試行集裝箱運費衍生品交易。

上海航運金融發展的滯後嚴重影響了國際航運、金融雙中心的建設。作者認為,發展滯後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懂業務、懂法律、懂英語的“三懂”人才。隻有人才能夠創辦、運營提供航運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專業機構,如專業銀行、船舶評估公司、航運經紀人公司、海事律師事務所、專業會計審計稅務事務所、海事仲裁機構等。隻有人才能夠開發、改良適合市場、企業需要的船舶融資產品與服務。隻有人才能夠創設適合航運金融發展中的法律政策環境。隻有人才能夠使上海趕超倫敦等世界航運、金融中心。

秉承“人才是第一生產力”這一理念,本書作者精選國內外航運、金融界普遍認可、使用的材料與合同編寫本書,並結合自身十餘年工作實踐,對主要航運金融產品的架構及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闡述。其中一些產品在國內尚未完全開發、運作,國際市場慣例可給予國內市場有益啟發。作者衷心希望與高校師生、國內外航運金融界從業人員,以及其他有識之士,共同為航運金融法律人才培養添磚加瓦。

我們正視差距,也看到希望。當前,全球航運、金融中心正在東移。中國已成為造船第一大國,而上海也穩居世界第一大港。國家的法律政策不斷完善,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發展規劃也向航運、金融不斷傾斜。一些要素市場正在逐步建立,國內外的交流、合作也日益密切。這些都是促進上海發展航運金融的有利條件。雖然當前國際航運、金融業略顯疲態,隻要我們能夠大力培養、儲備人才,適時運用有利條件,一定能在全球危機中找到上海機遇,迅速提升航運金融能級,為2020年初步建成上海國際航運、金融中心夯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