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生命的況味(3)(3 / 3)

於是,康寧罕又想起了離家兩英裏的一個湖泊。他喜歡那兒的藍天碧水,他喜歡那兒的小夥伴。康寧罕就心向湖泊,更加頑強地鍛煉著自己。兩年後,他憑借自己的堅忍和毅力,走到了湖邊。從此,康寧罕又開始練習跑步,他把農場上的牛馬作為追逐對象,數年如一日,寒暑不放棄。後來,他的雙腿就這樣“奇跡”般的強壯了起來。再後來,康寧罕通過不斷的挑戰,成了美國曆史上有名的長跑運動員。康寧罕用他的行動告訴我們:蒼天不會虐待生命的熱愛者。

是的,隻要你擁有對生命的熱愛,苦難就永遠而且隻能是一條落水的狗!

把出息收藏起來

我曾經被認為是村莊最有出息的人,有十多年的時間我為此沾沾自喜,甚至有點得意忘形。

那時,我認為我一生中隻要做一件事,那就是把自己變成一個最有出息的人。我的出息就這麼簡單:離開村莊。更現實一點就是吃國家的糧,住國家的房,拿國家的工資。我的一個堂兄在鄉裏的茶場做臨時工。因為堂兄是吃集體糧,所以,媒婆天天往堂兄家裏跑,要把村裏最漂亮的姑娘嫁給他。這是何等的出息,讓我很妒忌。

我是在一個有錢人穿上了棉衣的季節離開村莊的。當時,下著毛毛雨,還刮著刺骨的寒風。我赤著腳,在村莊泥濘的路上漫無目的地走著。腳上一道道皴痕被泥團包裹著,摔下去便見泥團上殘留著的紅色。我在證實一個消息:南邊戰事吃緊,村莊在議論前線需要人。我選擇這個時候離開村莊。母親的淚水染濕了衣襟,這是生離死別的淚水,是一個母親把兒子送上不歸路而自責的淚水。我不屑理睬母親的淚水。要想離開村莊,這是一個絕好的機會,也是唯一的機會。

死亡是最怕很想有出息的人的。我把出息縫在衣服上,貼在臉上,共同抵禦著不同的敵人。也許命中注定我有那麼一點點出息,後來我果然住進了城市。我很想背著出息回到村莊,讓村莊每一個人看看我的出息,吝嗇的連長不讓我把出息背回家。我使勁給家人寫信,其實就是給村莊寫信。我誇大其詞地把出息極盡渲染,那種飄飄然的虛榮透徹字裏行間。然而,我知道,村莊也知道,我還隻是一個盡義務的小兵,我遲早要回到村莊的。

終於有一天,我可以把出息體體麵麵地帶回家了。

我特意到商店買了一個錢夾,把平時省吃儉用從牙縫中擠出來的一點點錢兌成了嶄新的兩元一張的鈔票。我還買了一個廉價的旅行袋,把象征城市特色的食品連同出息一起裝進去,在一個天空很晴朗陽光很明媚的季節,有點趾高氣揚地出現在村莊。

我很急切地把出息送到每家每戶,而且悠閑地喝著他們貯藏的陳年老酒,吃著他們招待客人才有的飯菜,聽著他們嘖嘖不休的讚歎,感受著他們無比羨慕的目光。出息讓我感到村莊不再屬於我了。於是,出息開始作怪,出息讓我不願說村莊的客話,見了村莊的人並不稱呼輩分,而是很有涵養地伸出手去,很像一個大人物接見外賓,說著一些外交修辭的套話。總之,我會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說一些稀奇古怪的話,來表明自己的出息。

有時候,我也會裝模作樣地幫著幹些農活。這時,村莊的人會大驚小怪地說,你當幹部的,哪幹得了這些粗活?聽了這話,心中便騰起一股暖流。啊!出息原來這麼受用。

出息讓我掙夠了麵子。以後的日子裏,我努力尋找機會回到村莊,我是村莊的出息,村莊的驕傲。我頻頻往村莊跑還有一個原因,村莊有一個很漂亮的女孩,是個代課老師,我們見過幾麵。後來,那個女孩給我寫信,談理想,也談婚姻,她甚至還赤裸裸地說要嫁給像我這樣有出息的男人。我回信,也談理想,談婚姻,但我絕對沒有把她作為自己的對象來考慮。我之所以給她寫信,是因為找到了一個暗慕我出息的傾訴者。我在和她甚至和村莊的交往中,永遠把出息作為鋪墊,把城市當作背景,把村莊當作鄙夷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