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小妖丁丁(1 / 2)

在這三界之中,有那麼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各自為政,彼此不相幹,他們不接受任何人統治,不接受任何人管轄,他們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生存之道。他們雖然身在三界,卻脫離三界之外。這個群體就是妖族。連天神也無法統治的種族。

妖,往往被人說來都帶著一絲恐怖色彩,因為出現在人們眼前的妖大多是麵目可憎的,且傷人吃人,偏偏又神通廣大,凡人無法匹敵。所以受到凡人的憎恨。

可是出現在人們眼前的妖怪,不過是那億萬妖怪中的那麼一兩個,連九頭牛身上的一根毛也算不上。即便如此,妖怪的名頭仍舊在凡人的群體中十分響亮。或者說臭名昭著。

在天庭看來,這妖怪更是可惡,因為妖怪們十分散亂,無法管轄,且都有各自的性格,有些寧死也不願意接受統治,有些勉強接受管轄,卻提出各種條件,挑三揀四,十分可惡。

有些絕世妖王,實力強大到能跟天庭相抗衡者,天庭往往想個辦法,給封個一官半職,一來給你個天庭神官的名頭,防止你胡來,二來,以天庭神官之名,震懾四方妖物,可保四方平安。算起來,也是天庭的偉績。

還有一些不肯跟天庭有瓜葛的妖王,天庭就降下詔書來,說是簽一個協議,隻要你不惹事,我就不打你,任你在領地內隨意折騰,我也不管不問,但是你不能出圈子,即使出圈子也不能惹亂子,要不然我天庭麵子不保,那我為了找回麵子,肯定要打你,不要小看我天庭,即使天庭打不過你,我還可以去請佛祖,雖然要付出一些代價。但是在所不惜。

意思就是這麼個意思,總之,天庭想各種辦法來間接的約束下界妖怪們的行為,人類隻能在天庭的羽翼之下感受妖族的恐怖。

事實上,妖族實力十分強大,和天庭分庭抗禮絕對不成問題,可是妖族的特點決定他們不可能有大氣候。

妖,在人們看來,大多是一些動物修煉成精,獅虎狼豹,飛鳥蟲魚,花草樹木皆能夠進化為妖怪。可是正因為如此,妖族不可能團結起來,凝聚出可怕的力量來。

一隻狼妖和一隻羚羊怪能夠成為朋友嗎?一隻豹子精能夠和一隻鹿妖和平共處嗎?獅子精能夠和犀牛精通力合作嗎?

顯然不可能,種族間的差異,決定了彼此的關係。這些關係通常是敵對的。這是來自靈魂深處的敵意,不可能因為修煉有成就輕易化解了。

在天庭的眼裏,妖族就是一盤散沙,即便那砂礫再堅硬,一盤散沙也不可能凝聚成一個拳頭,所以,妖族雖然討人厭,招人恨,天庭卻並未將其放在眼裏。

但是,萬事皆有例外,在這個神奇的世界,發生什麼事都不奇怪。不過,例外畢竟是例外,天庭可不相信這例外會大範圍,大麵積發生。

因為人類接受天庭統治管轄,而妖族不接受,所以人類和妖族雖然同時居住在同一片空間之中,卻鮮有接觸,人類聚集起來,建造城市,供自己的群體一起生活。而妖族則三三兩兩的分散開來,居住在沒有人煙的荒山老林,冰天雪地,戈壁荒漠,無邊海域之中。

雖然兩族分居,但是妖族之人之精怪,大多都有些凡人難以想象的本事,這些本事多是天生,屬於天賦能力,有了這些能力,就有一些好奇的妖怪想要去探訪人類的居住地了。

事實上,在人類的村鎮,城市之中,有不少妖怪變化而成的人類,他們和人類一起生活,和平共處,他們喜歡人類的生活,覺得純淨,自然。

當然,事物總兩麵性,也有一些懷著不純潔目的的妖怪混跡在人類之中,他們多數是某一些妖王手下,派到人類之中打探消息,或者采購物品,或者監視一些與自己有瓜葛之人,等等目的,不一而足。

小妖丁丁就是這麼樣的一個妖怪。

很多年前,在丁丁還是一隻懵懵懂懂的田鼠的時候,他就覺得打洞是最好玩的事情,他總是對這件事充滿了熱情,年輕有力的丁丁在荒野上建立了四通八達的地洞網絡,這是屬於丁丁自己的成就,對一隻田鼠來說,那時一種巨大的輝煌。

可是輝煌過後卻是失落,丁丁失落的發現,自己已經是田鼠家族古往今來的最大成功者,在打洞方麵,沒有任何一隻田鼠是他的對手,於是,他有了一種高手無敵的寂寞和失落。

但是丁丁並沒有沉寂下去,而是準備向自己發出挑戰,他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既然荒野世界已經被自己征服,那麼就換個方向繼續挑戰,丁丁決定向下打洞,看看這荒野世界的大地有多深,他要把大地打穿。

在田鼠的小小的腦袋裏,這片荒野就是全世界,荒野之外是什麼也沒有的,是不存在的地方。就像人類認為,三界就那麼大,三界以外什麼也沒有了,星空也是有盡頭的,那盡頭處一片荒涼,荒涼之外便是虛無,嗬,井底之蛙,自以為是。

於是,下定決心,丁丁開始往下挖了,他挖呀挖,挖呀挖,不知道挖了多久,不知道挖穿了多少泥土岩石,終於有一天,丁丁覺得自己挖到了世界的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