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 不輕信人:教孩子凡事多留個“心眼”(1 / 2)

孩子單純天真,很容易相信別人。如果孩子的這一特點被壞人利用,就有可能出現無法挽回的後果。現在孩子被騙、被拐、被殺的案件時有發生 ,2009年1月—10月,我國法院審理的拐賣兒童案件達到1107件,同比增長11.25%。父母需要讓孩子增強防範意識,學會保護自己,遇事多留神,不要輕信別人。

孟丹7歲了,一次在學校門口,一個平時經常去家裏的叔叔走過來對她說:“你爸爸出車禍了,要我接你去醫院。”孟丹本能地想跟著走,這時剛好一位老師看到,就拉住了孟丹,詢問原因後給孟丹家裏打電話。

在老師打電話的時候該男子轉身就走,老師迅速叫學校的警衛截住了他。最後終於確認,男子與孟丹的父親發生了經濟糾紛,想通過綁架孟丹來勒索錢財。

孟丹的父母事後知道真相時相當後怕。老師以這件事情為例,在全校開展了一場安全教育活動,同時告訴孟丹的父母要注意對孩子這方麵的教育。孟丹的父母反省道:“以前隻知道叫孩子不要輕信陌生人,卻忘了告訴她熟人有時候也不能輕易相信。”

通過這件事情,全校的學生都知道了:熟人有時也不能輕信。遇到有熟人說要接送自己,或者一個人在家而父母的朋友要求開門都要相當小心。遇事先要打電話給父母確認,如果一時聯係不到父母,那麼寧可不要相信,以避免發生意外。

“不要輕易地相信陌生人,不要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要跟陌生人一起玩……”這些話,可能每位父母都和自己的孩子說過。可是現實生活往往比我們想象的更加複雜,事例中的孟丹就遇到了一起這樣的事情,如果不是恰好被老師看到,處置得當,後果很難預料。

父母在教育孩子不要輕信別人時,不能再停留在不要相信陌生人這樣的老生常談上,以免孩子遇到熟人行騙時,因為沒有足夠的防範意識從而受到侵害。

現在的騙術變化無窮,父母隻是教孩子一些防範的招數很難真正地為孩子隔絕危險。最好是培養孩子“不輕信”的性格。這樣一來,不管是醫療廣告、陌生人的誘拐、熟人的欺騙、街頭騙局,孩子都不會輕易相信,從而避免危險和損失。

要讓孩子養成“不輕信”的習慣,就要在生活中一點點地訓練他,讓孩子提高警惕性,學會保護自己。

培養建議

建議一:讓孩子不要吃別人給的東西

父母可能經常對孩子說:“不要吃陌生人給的東西。”可有時候孩子還是不夠警惕。所以,這就需要父母耐心地把吃陌生人東西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告訴孩子,並給他講一些案例。

3年級的周麗和表姐一起去公園玩,有兩個年輕人過來和她們搭訕,邀請她們一起喂鳥,還把自己的飲料遞給她們喝。周麗當時沒有在意,覺得公園人多也不會有什麼事,於是拿過來就喝了。晚上,當周麗回到家中,她便開始出現惡心、抽搐、臉色發青等中毒症狀,隨即被家人送往醫院。

第二天,周麗的家人就接到了敲詐電話,對方讓周麗的家人拿出3萬元去換解藥。周麗的父親報警了。後來,犯罪人員被全部抓獲。經其供認,他們將毒藥用注射器打入飲料中,專挑愛相信人,喜歡吃別人東西的孩子下手。在騙孩子吃完後,再套出孩子家中的電話號碼,接下來便開始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