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網絡安全的功能
網絡安全是信息安全的組成部分。信息安全顧名思義就是保障網絡中信息的安全。網絡中的信息由存儲在終端中的信息和傳輸過程中的信息組成,因此,信息安全必須保障存儲在終端中的信息的安全和傳輸過程中的信息的安全,由計算機安全保障存儲在終端中的信息的安全,由網絡安全保障傳輸過程中的信息的安全。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發展網絡已經成為病毒的主要傳播途徑,黑客也常常通過網絡遠距離竊取存儲在某個計算機中的信息,如此,網絡安全除了保障傳輸過程中的信息的安全外,還必須包括阻斷病毒傳播和黑客非法訪問途徑的功能。因此,網絡安全可以定義為是所有用於保障傳輸過程中的信息的安全、阻斷病毒傳播和黑客非法訪問途徑、應對各種各樣網絡攻擊手段的機製和技術的集合。
1.3.2網絡安全的目標
網絡安全目標是實現信息的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不可抵賴性和可控製性。
1.可用性
可用性是信息被授權實體訪問並按需使用的特性。通俗地講,就是做到有權使用信息的人任何時候都能使用已經被授權使用的信息,信息係統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要保障這種服務;而無權使用信息的人,任何時候都不能訪問到沒有被授權使用的信息。
2.保密性
保密性是防止信息泄露給非授權個人或實體,隻為授權用戶使用的特性。通俗地講,信息隻能讓有權看到的人看到,無權看到信息的人,無論在何時,用何種手段都無法看到信息。
3.完整性
完整性是信息未經授權不能改變的特性。通俗地講,當信息在計算機存儲和網絡傳輸過程中,非授權用戶無論何時,用何種手段都不能刪除、篡改、偽造信息。
4.不可抵賴性
不可抵賴性是信息交互過程中,所有參與者不能否認曾經完成的操作或承諾的特性,這種特性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參與者開始參與信息交互時,必須對其真實性進行鑒別;二是信息交互過程中必須能夠保留下使其無法否認曾經完成的操作或許下的承諾的證據。
5.可控製性
可控製性是對信息的傳播及內容具有控製能力的特性。通俗地講,就是可以控製用戶的信息流向,對信息內容進行審查,對出現的安全問題提供調查和追蹤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