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不一,初顯矛盾(1 / 1)

正月二十五,他給他大姐還有母親去我老家提親。因為沒有媒人,但是他的家人總得見我的父母吧,我也是從離開家還是第一次不得不回來,如果說結婚不需要戶口本,身份證,也許我都難得回去。

父母肯定是不同意這門親事的,因為他比我大14歲。父親提出來他那邊拿六千出來辦陪嫁。她母親拒絕了:“親家,如果說你們現在不寬裕,孩子們結婚你可以不用陪嫁,我們這邊該準備的都會準備好的。到時候你和親戚一起來玩幾天就行。”

雖然沒有鬧什麼不愉快,但是好像老人們也沒多少話。我父親想阻攔,可她媽媽說:“孩子們自己好的,我們作父母的隻有成全。”

吃過午飯,我給他們一起走了,這個家我一點都不想留下,要是能留下,可能我也不會選擇離開。

我知道我的選擇有許多的不妥,可我不得不繼續下去。我不知道他們家人回家都說了什麼,反正可能對我的看法也不是那麼好,因為我後來聽說了很多難聽的話。

接下來在她媽媽的主持下,我們訂了家具,買了電器。雖然是一間單身宿舍,還是充滿喜慶的樣子。就是在接下來的日子,兩家人誰都沒有提辦喜事請客的事。

1998年的6月15日,我們領證了。沒有任何親人的祝福,他對我挺好的,到我的出租房給我搬家,還給廠長辭了我的工作。雖然辭工的事他被家人批評了,我看得出來他還是堅定的站在我這邊的。

其實婚後他一點都沒兌現他的承諾,可我覺得前所未有的自由。我在城裏給別人賣衣服,賣鞋子。日子同樣過得拮據,現在想想,我一心想結婚,其實塗的就是有地方住。生活的艱辛磨失了我自己,幼稚和處事不深狠狠地給我上課,我不但沒有能繼續學習,反而受到一次次的打擊。我每天都在溫飽線上忙碌著,穿的是別人不要的,吃的雖然比以前好多了,可一想到他的那個大家庭,我總是覺得自己矮人一等。

他的家人沒有當著我的麵說過什麼難聽的,可我背地裏也聽別人告訴過我。他們認為,我爸爸給了哥哥工作,對我好像什麼都不管。還有我剛剛從學校出來,社會上許多套路都不會。又沒工作,好像是累贅。

見到他另外一個姐姐是我們領證不久,之前我也聽過她的事,城裏小學老師,一直單身,家裏每個人都沒有少得到她的幫助。姐姐很樸素,穿著很得體。給我們帶了一口袋吃的:“既然我弟弟一心給你過日子,我也沒什麼意見,不過你要找事情做,我弟弟那點工資可養不起你們兩個人。”我知道她說的是實話,“我在城裏賣衣服,準備下半年去考試呢。”我說道。

“你還要去讀書嗎?那你幹嘛結婚呢,我弟弟三十多了。他可沒閑工夫供你去讀書,再說,你讀一個一般大學出來,同樣不好找工作的。你慢慢做活,我看如果有合適的工作我給你留意一下。”姐姐的話裏有話,我隻好沒繼續說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