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的適度開發,會造福於民。但如果濫開濫用,將是地球的災難,人民的災難。關鍵在於一個科學的、合理的方案。

世界水利史上,成功者有,失敗者亦有。

嵐河,是漢水的一大支流,也是一條古老的河流。它全長一百多公裏,流經平利、嵐皋兩個縣域。這條小河蜿蜒在大巴山中,兩岸峻峰碧翠,霧氣縹緲,風景優美。因河兩岸常見嵐氣,故名嵐河。在《水經注》裏,被酈道元稱之為嵐穀。

古代劉向在《列仙傳》中寫了一個“漢皋解佩”的神話故事,就發生在這兒。說是周朝時有個叫鄭交甫的人,在漢皋之濱遇見了兩位美麗如仙的佳人,於是,便被其美色迷住而止步不行。鄭交甫上前攔住兩位美人的去路,提出要娶她們為妻。兩位佳人笑而不答,隻是含情脈脈地看著他。鄭交甫不知這為何故,便對她們說,如果願意嫁他為妻,就留下信物作個證明。兩位佳人各自解下所佩戴的珍珠,笑著送給了他。鄭交甫受寵若驚地連忙接過珍珠,將其收藏於懷中,走了幾步之後,他禁不住想看看那兩粒美珠,便伸手去懷中掏取,卻空無一物,珍珠早已不翼而飛。他再回頭望去,剛才兩位美女亦杳無蹤影。鄭交甫如同在夢中,悵然依戀不已。

嵐皋是安康市的一個生態旅遊重點地區,那兒有峻拔的南宮山,幽秘的千層河,壯麗的神田草原。當地旅遊部門開發的嵐河漂流項目,從時間上來說,可算“陝南第一漂”。

但如今這條河流,已被攔腰切成碎塊,有幾十座裝機容量在5萬千瓦以下的小水電站,分布其上。

2010年6月,《陝西日報》專門派記者去做了調查,事實讓人擔憂。

這些小水電站基本上都是引水式開發,就是沿河的流向,在岸邊的山體下麵打通隧道,然後通過隧道將河水引入,在隧道的尾部裝有發電機組,利用水流在隧道裏直線落差產生的壓力發電。一個小電站,從入水口往下幾公裏的直線距離,河道基本幹涸了。隨著越來越多的水電站的建成,嵐河的河道將絕大部分消失,埋入地下。

有關部門曾明確要求,所有在建電站的大壩上,必須留有下泄生態基流孔,以確保下遊有一定的水量,維護生態係統。根據當時的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像嵐河這樣的多年平均徑流量低於80立方米/秒的河流,生態基流的比例為10%。

可現實情況並不是這樣。

這些小電站,大多是私人老板投資興建。一個裝機容量4000千瓦的電站,投資約2000萬元,2年可建成,估計在10年左右就能收回成本。就是說,每年的淨收入在200萬元以上。其效益比炒房、炒股都劃算,有穩定的高額利潤,資金年回報率至少20%。這是個“一次投資,終身受益”的好事。所以,多發電才是他們的目的。

於是,水電站隧道打通以後,山上的泉水消失了,山民吃水都要花近一小時的時間去附近山泉接水。

嵐河裏往日那些活潑可愛的娃娃魚、桃花魚、鯰魚、鱸魚……全部不見了蹤影。

2005年底,安康市環保局局長吳家治在《安康市小水電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問題的思考》一文中指出,小水電的開發,尤其是引水式開發,將造成珍稀物種的消失、水土流失,並引起生態變化。

河流斷流帶來的影響非常深遠,比如山區河流和地下水相連,它的斷流將使地下水水位下降,影響沿岸植被的生長。而植被又是水源涵養的基礎,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其中生態資源的損失難以估量。

國家環保總局曾發通知指出,在小水電快速發展的同時,不少地區出現了無序開發、破壞生態等問題。

可是,誰來對小水電的開發進行監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水電開發項目在發改部門的核準之前,必須到環保部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及審批手續。環評審批的前提必須是水利部門對水電開發的總體規劃範圍內的水電建設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明確規定: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開發、利用、控製、調配和保護水資源的種類工程,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門監管。水利部門說:水電是多頭管理、各自為政,2001年水電管理權曾被調到經貿委,但經貿委“沒有管這個事”。現在,沒有專門的小水電管理機構。

然而,小水電對於陝南貧困山區的地方財力收入是有貢獻的。嵐河上遊的平利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小水電在當地是主打的一張“經濟牌”。在中下遊的嵐皋縣,2007年的小水電稅收已占地方財稅收入的1/3.這些小水電,成了山區政府的支柱產業。

一位專家指出,麵對“小水電”問題,簡單的封殺並不是好辦法,如何更好地協調水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成為一個時代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