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彈的發明和完善

所有早期的炮彈都不能爆炸,而是靠衝力來破壞或摧毀單個的目標。能爆炸的炮彈大約14世紀末才出現,但性能很差。在1421年攻克科西嘉的聖博尼法斯的戰鬥中使用了安有導爆索的炮彈,威尼斯人1376年在賈德拉也使用了這種炮彈。使用這種帶導爆索的炮彈對炮手來說是極其冒險的:首先要在銅製或鐵製的炮彈殼內裝上炸藥,再安上引線,將其點燃,然後再小心翼翼地放進炮膛內。結果是許多炮筒部爆炸了,炮手也當即喪命。

1510年,又出現了鑄造的整發彈和球形實心彈。這些炮彈由稱作“榴彈炮”的特種火炮發射,彈上裝有彈托裝置,可以使“彈眼”和引信準確地對準炮膛軸線,朝向炮口。在法國國王路易十四時期,開始研究榴霰彈。直到18世紀晚期,人們都把炮彈稱為“槍榴彈”,這個詞原意指“石榴”,因為彈殼內的炸藥看起來象無數的石榴籽。

英國人施拉普內爾於1784年發明了子母彈,裏麵裝的炸藥不多。而在此以前設計的炮彈都裝藥甚多,因為人們認為是用爆炸力量使彈片向四麵八方飛散的。施拉普內爾的想法是隻用足夠的炸藥炸開彈殼,讓彈殼內的若幹子彈以炮彈原來的速度繼續向前飛。子母彈於1804年在蘇裏南的阿姆斯特丹堡首次得到應用,但由於炮彈在離開炮筒時要點燃炸藥,給子母彈預點火,所以很難掌握時機。1852年,博克塞上校改進了這種炮彈,用鐵片隔膜把炸藥和引信與彈頭隔開。他的炮彈在1864年開始使用,稱為“隔膜彈”。

由於博克塞引進了時間準確的引信,從1867年起,標準炮彈有了很大的改進。1882年,黑色炸藥首次為苦味酸所取代,接著梯恩梯又取代了苦味酸。1891年開始用無煙火藥。至此,炮彈已發展成熟了。

炮彈的種類

現代炮彈的種類繁多,達上千種。若按用途分,可分為主用彈、特種彈、輔助彈3種。

主用彈即直接殺傷有生力量和摧毀目標的炮彈,如殺傷彈、爆破彈、殺傷爆破彈(這3種俗稱“榴彈”)以及混凝士破壞彈、穿甲彈、破甲彈、碎甲彈、縱火彈、化學彈、霰彈等。特種彈即完成特定戰術任務的炮彈。如發煙彈、照明彈、宣傳彈、曳光彈、幹擾彈、電視偵察彈等。輔助彈是部隊訓練和靶場試驗等非戰鬥使用的炮彈。如訓練彈、教練彈、試驗彈等。

按裝填物的類別,炮彈可分為常規炮彈、原子炮彈、化學炮彈、生物炮彈等。

按配用炮種可分為加農炮彈、榴彈炮彈、坦克炮彈、航空炮彈、高射炮彈、岸(艦)炮彈、迫擊炮彈和無坐力炮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