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8月(1 / 1)

再審“李昌奎”案

焦點:民意是否幹預了司法?

【點評】中國的法律無論在法條上還是執行中都有很多漏洞,我不在這兒說了。想說的是,中國現在的媒體和大眾輿論嚴重影響法律的施行,媒體和大眾未審先判,輿情給法律施壓的現象屢屢出現,更可怕的是還時常得手。請問這跟改革開放之前,或者久為人所詬病的嚴打政策中,“因影響惡劣,民憤極大,現決定判處死刑”式的“法治”有什麼區別?中國人向來缺乏對犯罪者權利的尊重,一個慣性思維就是你既然犯了罪,還有什麼資格談權利?

《婚姻法》修改司法解釋

焦點:產權分明的股份製家庭?

【點評】《婚姻法》新解釋所引起的爭議,主要集中在房產歸屬問題上,這再次印證這間“空中樓閣”已經成為當下青年人結婚和離婚的命脈。問題的有趣在於,人們熱衷於討論房子/財產爭奪戰中誰能獲勝,而很少追問究竟是什麼樣的社會、經濟製度造成“身上背著重重的殼努力往上爬,卻永永遠遠跟不上飛漲的房價”。在這個成為“蝸居”、房奴而不得的時代裏,如果說一些女性尚且可以像電視劇《蝸居》中海藻那樣走向“二奶致富的捷徑”,那麼對於“努力往上爬”的奮鬥男來說,那間“空中樓閣”難道不是越來越成為“海市蜃樓”了嗎?

北京打工子弟學校收關停

焦點:如何保障打工子弟的教育權利

【點評】如果不是強行關閉打工子弟學校,也許存在了十幾年的打工子弟教育問題還無法被人們所感知。很難想象,這些在打工子弟學校接受教育的農民工第二代,能輕易脫離父輩的命運,因為就連他們的基本教育也不能被保證。他們將比自己的父輩更絕望地處在農村“回不去”、城市也“進不來”的狀態。這種社會區隔所造成的階級怨懟已經在法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爆發。因此,即使出於社會穩定、城市和諧的目的,也應盡力縮小這種區隔,讓“窮二代”擬某種方式成為大都市的一員。很多人開始對關停北京打工子弟學校也是很不解,後來當更多了解到這類子弟學校的現狀,以及北京市政府的相應措施之後,基本上對於關停此類學校是持“不反對”態度的。可是,由於北京市政府沒能做好相應的解釋、引導、服務工作,采取了一種硬性的關停、驅逐、拆除方式,由此產生了許多不必要的誤解和衝突,因而遭致“公知”們的譴責,也在情理之中。最不能原諒的,是那些明知事實真相,卻到處煽風點火的無良媒體。

方正縣開拓團立碑拆碑

焦點:被曲解的立碑?

【點評】不管最初的目的是否有功利性,立碑總是一件不智之舉,因為“立碑”本身在中國的文化語境中,確實是含有紀念、尊重、褒揚之意。不管具體的碑文內容中是否有對日本侵略罪行的批判和反思,其效果都會因為“碑”的形式而被弱化甚至被顛覆。

依中國民間社會對於亡魂的想象,滿蒙開拓團的亡者,肯定是厲鬼之中的最厲者。他們是客死他鄉的孤魂野鬼,無人為之收屍,變成遊蕩的厲鬼,經常出沒於橫死的地方,作祟一方。這要是在古代,地方官府一定要請僧道來鎮壓和安撫,為他們收屍、立個“萬人塚”、豎個“鎮魂碑”,再做場水陸道場,這才算真正“鎮壓”了厲鬼。

可是現代中國人已經把立碑行為狹隘地理解為隻具褒揚、紀念的性質。按照這個邏輯走下去,幹脆把方正縣開拓團碑,直接命名為“鎮魂碑”好了。這樣中國人也高興,日本人也沒意見。因為日本神道教的理念中,“鎮魂”之鎮,不是鎮壓,而是“招”(招魂)與“和”1安撫)。日本東北的岩手縣那邊見過許多這樣的鎮魂碑,是當地人為了紀念死在中國的本地人,將他們的名字一一刻在碑石上,意思是招請這些蕩魂,魂歸故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