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論北宋的兵變(1)(1 / 2)

北宋王朝是我國封建社會軍權高度集中的王朝。趙匡胤發動軍事政變建立起宋王朝之後,就著手革除唐末五代驕兵悍將發動兵變的積弊,采取了一係列措施集中兵權,保證了國家的統一和政權的鞏固。但是,北宋軍隊內部的反叛鬥爭仍然此起彼伏,連綿不斷,十分激烈。為了說明北宋兵變的嚴重性,現將北宋規模較大的兵變事件列表於後,以備考查。

一部分規模較大的兵變事件,還有許多規模較小的兵變事件未統計在內。那些小規模的兵變事件,正如張方平在仁宗時所說:“臣比在審刑,諸州奏到宣毅兵士文案無日不有。大則欲謀殺官吏、劫倉庫,小則欲謀劫民戶、入山林。多至三五十,少亦一二十。”歐陽修在慶曆年間也說:“累據北京邢、洺、磁等州節次申報,軍賊或十人十五人至二十人,在西路數州之內驚劫人戶,掠奪遞馬並鄉村生馬騎乘,倏忽往來,不辨頭首姓名及每火人數”。這種小規模的兵變是多到無法統計的。

士卒逃亡更為嚴重。蘇軾說:“今法令莫嚴於禦軍,禦軍之法莫嚴逃竄。禁軍三犯,廂軍五犯,犯之大率處死,然逃軍常半天下。”據呂溫卿說,元豐六年(1083)正月到七月的半年中,秦州(甘肅天水)一地的禁軍就逃亡三千多人。到北宋末年,士卒逃亡更為普遍。崇寧年間“所在逃軍聚集至以千數,小則驚動鄉邑,大則公為劫盜”。其中,“熙河一路逃者幾四萬”。由於逃軍太多,嚴重影響到兵源不足,北宋政府被迫逐漸把宋初士卒逃亡一日處斬的法律,一改為三日,再改為七日處斬,最後實際上是“逃亡軍人,並許所有首身,更不會問,便支口券令歸本營”。原來規定官吏捕獲逃軍有賞的法律,也改為招誘逃軍回營有賞的法律。大觀四年(1110)規定“諸路專委知州、通判或職官一員,京畿委知縣,若招誘累及三百人以上,與減一年磨勘,五百人以上一年半,千人以上取旨推恩”。從對待逃亡士卒的法律變化,也反映出北宋士兵逃亡的現象十分嚴重。

唐末五代藩鎮割據,國擅於將,將擅於兵。“人主之興廢,皆群卒為之,推戴一出,天下皆俯首聽命而不敢較”。統治階級內部軍閥勢力爭奪國家權力成了當時兵變的主要原因。趙匡胤建立北宋政權,收節度使兵權,軍權集中在皇帝手中。皇帝對軍隊的控製,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運用自如。“藩方守臣,統製列城,付以數千裏之地,十萬之師,單車之使,尺紙之詔,朝召而夕至,則為匹夫”。消除了統治階級內部軍閥勢力發動兵變奪取政權的重要條件。這樣,北宋的兵變就與唐末五代有所不同,具有更為複雜的原因。

北宋兵變,雖然也有由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引起的,但主要的卻是社會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發展的產物,是統治集團對士兵壓迫和剝削的結果。

封建國家的士兵,作為統治階級的工具和國家機器的組成部分,是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但是軍隊內部則是上下相製,等級森嚴,廣大的士兵群眾和下級軍官常常處於被奴役、受壓迫的地位。他們和包括上層軍官在內的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是不可克服的。北宋初期,統治集團為了完成國家的統一,對軍政還較為重視,士兵的處境較好。但隨著統一的完成和政權的鞏固,為了防止政權的轉移,趙宋皇室集團在軍隊內部執行用將唯親的政策。於是有才能而又比較廉潔的武將和文臣都被排斥調離軍隊,而由親信佞人來主持軍政,統率軍隊。文恬武嬉,軍政廢弛。士兵受到官府和統兵將領諸如克扣軍餉、無償役使和高利貸等種種殘酷剝削和壓迫,處境日益惡化。

宋代禁軍的待遇雖然比廂軍優厚,但真正待遇較好的還是禁軍中的高級將領和皇帝的親兵。一般禁軍除口糧之外,每月固定收入隻有三百至一千文的月俸錢,而下等禁軍的月俸錢則不滿五百文。這點微薄的薪俸還要被官府和統兵將領層層貪汙和克扣。史書記載仁宗時期禁軍的口糧就是“惟上軍所給升鬥僅足,中下軍率十得八九”。宣和七年(1125)的詔書也公開承認禁軍廩給“官不守法,侵奪者多”。至於官府以腐爛穀物作軍糧或將校以腐爛糧米調換禁軍口糧,使禁軍得到的口糧很多都是不可吃的廢物,更比比皆是。這樣,禁軍的名義俸給與實際俸給之間就存在極大的差別。北宋政府花了很多錢來養兵,但這些錢都落到各級貪官汙吏的腰包了,士兵真正所得其實無幾,往往不足一身之費,更不能養家糊口。

宋代禁軍本來是不供役使,專供戰守之事的。隨著官僚機構日益龐大,官府工役增多,禁軍就逐漸被官府正式派往充役太廟、土木建築、護送州郡長官離任赴任等官府工役。如果說,禁軍被官府正式派往擔任工役,還可減少士兵戰守、訓練的負擔,那麼,統兵將領私役禁軍,則是加在禁軍身上的一種殘酷剝削。北宋中期以後,統兵將領私役禁軍的情況非常嚴重。仁宗時期禁軍中有手藝的人就被“管兵之官,每一指揮抽占三分之一”。到北宋末年,統兵將領不僅差占有手藝的禁軍作工役,而且令禁軍習學手藝。文獻記載,“約束稍緩,遊藝寢多,率以工匠之名影占身役,主矢之官差在本廳,則利於役使;習學之人得預占破,則利於偷安。又其甚者,巡檢士兵,占充樂人,有妨巡邏”。“帥臣監司與夫守伴將副,多違法徇私,使禁軍習奇巧藝能之事。或以組繡而執役,或以機織而致工,或為首飾玩好,或為塗繪文縷,公然占破,坐免教習,名編卒伍,而行列不知,身為戰士,而攻守不預……遂使轅門武功之士,困於差役之勞……兵政之弊,一至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