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基層組織紀檢工作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黨的基層組織的紀檢工作,是指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維護黨紀的決定;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黨的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等一係列重要工作。
黨的基層組織的紀檢工作是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開展的,其主要職責是:
(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聯係實際,經常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
(2)檢查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3)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在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發揮組織協調作用。
(4)檢查、處理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要把處理特別重要或複雜的案件中的問題和處理的結果,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
(5)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的章程規定的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黨的基層組織的紀檢機構應如何設置?
黨章規定:“黨的基層委員會是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還是設立紀律檢查委員,由它的上一級黨組織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黨的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設紀律檢查委員。”為此,中共中央紀委對紀檢機構設置作了明確規定:相當於縣級和縣級以上的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設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大型企業、事業單位建立黨委的下屬單位,一般應設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有的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也可設紀律檢查委員;建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的下屬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紀律檢查委員。
鄉、鎮、城市街道和其他縣級以下基層單位,是設立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還是設立紀律檢查委員,由上級黨委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企業、事業單位的紀委由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與黨委同時選舉產生,向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與黨委相同。紀委換屆時,紀委委員候選人應在征求上級紀委的意見並報同級黨委審批後由選舉產生。
實施黨的紀律處分的原則是什麼?
(1)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原則。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應當遵守和維護黨的紀律。對於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處理。
(2)堅持黨員在黨紀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凡是違犯黨紀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必須給予相應的處分。
(3)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準確地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地予以處理。
(4)堅持民主集中製的原則。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和批準。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5)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黨的紀律處分的種類有哪些?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實施黨紀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
警告,是指黨組織和黨的紀檢機關對違紀黨員提出告誡,指出其行為的危害性,促使其認識錯誤,引起警覺,防止再犯此類錯誤的一種黨紀處分。它是最輕的一種黨紀處分,適用於錯誤較輕,但必須給予黨紀處分的違紀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