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四章 捕快小安之死(1 / 2)

從一層酒樓出來,連通東安街。

此刻,東安街上。

“讓開!讓開!”凶神惡煞的大漢臉上煞氣很重,左右手拍打著四周的障礙。

相比於大漢的橫衝直撞,那痞子混混也許是熟練地形,死死抱緊懷裏的千金腦袋,身形靈活無比,在狹狹的大街上如魚兒在水裏滑動。

大漢氣急,運功發力,可大街上的障礙實在是太多,他身體又粗壯,在狹狹的大街不可能靈活機動。

雖說大漢用盡全力,有過幾次臨近那混混痞子的機會,可那混混實在是太會跑了,身體又靈活,像抓泥鰍般,總是從手裏滑出,逃走。

大漢都感覺這混混,天生就是為逃跑而生的,真特麼的太會跑了。

“都給老子讓開!”

麵對一次次的失之交臂,大漢滿腔怒火,心情極為糟糕,旁邊一個西瓜攤被他帶有泄憤的情緒,掀了個稀巴爛,西瓜橫飛。有的砸落在地,碎成一片,有的飛到路人頭上,鮮紅迸濺,西瓜汁與血液交織在發絲裏。

後麵的街道與之相比之下,倒是好上那麼一丟丟。

無非是癱桌一角被砸斷,各色的貨品跌落在地上,一些乞丐混混紛紛跑來,還有一些衣著簡單的路人也撲來,目光皆是貪婪。

幫忙?

當然不是。

不是幫忙,哪是什麼?

不是幫忙,自然是搶劫了。

世界怎麼可能會這麼黑暗?

人性怎麼可能如此這麼扭曲?

當然不是這樣,世界上自然是有曙光與正義的。

便如這句邪不壓正。

不信?那你們看,希望已經來了。

東安街一陣狼狽,喧鬧聲不停,各色的打翻聲紛紛響起,沒有被大漢推翻的攤子,也被一些人給打翻了,遠處不知從何處冒出一縷小火苗,遇上雜亂中的易燃品,“蹭”的一聲好像成長了幾十年,頓時間濃煙滾滾。

大火中,誰能看得清?誰又看不清?

好路人與壞路人間爭吵起來了,爭執不歇。

乞丐與混混間也一並打起來了,動手不止。

看起來似乎是對方搶了自己的東西似的。

人咬人,狗咬狗,大家就這樣互相傷害,這樣,不就沒人搶攤主的貨品了,他們也有時間好去收拾再給他們搶。

正義從來不會缺席,隻會遲到,不是麼?

涯一直堅信這個道理,他一襲白衣立在這混亂的街道,耀人眼目?

當然不是,自然也是。

涯看著大街上如此混亂,痛惜似的搖了搖頭,決定為人民,為百姓做一件好事——報官。

“東安街百姓嘩變。”涯如是說。

縣令姓吳,具體名諱不曉。

吳縣令第一眼看到涯時,有一份熟悉感,但憶不起,也不想回憶。

吳縣令望著東安街冒起滾滾‘狼煙’,對此深信不疑,派出大量衙門捕快維持治安。

不過涯作為證人,在事情未查明前,是不能給涯使用自由權的,所以涯便被兩個稍顯年輕的捕快帶到了一處寂靜的後院中。

一路上,兩位捕快表情不一,稍微年長的捕快很淡然,然那略顯年輕的捕快的目光則始終盯著涯,眼睛裏雖是並無什麼太大異常,可涯總感覺他眼睛裏隱藏了一些危險的東西。

“進去!”

那兩人此刻皆是麵無表情,將涯推入封閉的後院,再將大門關起,並鎖了起來。

後院風景宜人,和風拂麵,格外舒暢。涯如是想。

涯也樂意享受美景。他四周走走停停,碰碰野草,聞聞雜花,籍此滋潤自身的心田。

時間如指尖流沙般逝去,涯此刻隱隱約約聽到了衙門口的吵鬧嘈雜聲。

涯望著後院那邊的院牆,嘴角弧起一抹笑意:“聽此情形,看樣子計劃已經如約進行,一切皆已準備就緒,如此盛大的局麵,我可不能缺席。”

……

“小成,小安,你們兩個趕快過來幫忙,人手不夠。”忽然一道聲音響起,隻見一中年模樣的捕快急急走來。

“他怎麼辦?”那位名叫小安的年輕捕快指著大門說道。

“他有什麼重要?難不成是縣令大人安排的重要人物?”中年捕快問道。

“不是……可……”捕快小安似乎說什麼。

“既然不是,那理他做甚?讓其自生自滅便好。”中年捕快瞥了一眼捕快小安,接著說道,“我們還有重要的事情解決,如果你有什麼事等解決後再提。”

一旁略顯年長的捕快問道:“季大哥,到底有什麼事還需要我們倆去幫忙?”

“千金腦袋!”姓季的捕快鄭重說道。

小成捕快擠出一抹笑容,道:千金腦袋?難不成落金門要的千金腦袋找到了?”

“那是當然!以縣令大人的智慧,千金腦袋自然是手到擒來,此刻它就在衙門外。”季姓捕快激動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