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途旅行》是丹麥作家揚森於1908~1922年完成的散文史詩。
人類還沒有曆史記載的時候,生活在今天歐洲大陸北部的人們,既懼怕嚴酷的大自然,也懼怕叢林裏的野獸,他們過著群居的生活。一天,有個叫菲爾的少年好奇地爬上了暫時停息的古龍阿皮火山。他在山坡上遊蕩,不久就發現用火山口噴出的火可以取暖,還可以燒烤食物。於是他把火作為自己崇拜的神,在那裏住了下來。一些女人被他的歌聲吸引,從森林走出,彙聚到他身邊。又來了些男人,他們尊他為頭領。菲爾教他們使用火,還教他們使用石塊、木棒製成的工具,他們的生活有了改善,在那裏繁殖了子孫。可是有一天,人們覺得神在發怒,為了謝罪,他們把給人帶來了火的菲爾扔進火裏當作祭品。菲爾烤熟後被人們吞食了,但是菲爾的智慧和發明卻留傳到了後代。
又過了許多年,地球北部的冰塊逐漸向南移動。在這片大陸上,熱帶的叢林慢慢變得寒冷起來,以遊獵為生的人類也隨著野獸向南遷移。他們派人晝夜不停地看守著篝火,可是有一次,輪到獵手卡爾看守篝火時,他不小心讓火熄滅了,於是他被逐出了部落,隻得獨自向北方走去。他把獸皮裹在身上取暖,又用石塊砌成禦寒的小屋。他來到從前菲爾登上的火山,向下瞭望,隻見火山已經熄滅,冰雪覆蓋了大地,四周一片沉寂。一隻狗向他走來,成了他的伴侶。
幾個冬天過去了,卡爾學會了貯存食物,搭起禦寒的住所來度過冬天。在狩獵時,他有時也遇到和他一樣的人,都被他獵取來作為食物了。有一次他向南方走去,在海邊捉到一個女人,名叫瑪姆,就成了他的妻子。瑪姆不但給他生兒育女,還教給他采集植物,改變了他肉食的習慣,瑪姆還教給他過定居的生活。卡爾記得他以前看守過篝火。他就撿來許多石塊,互相撞擊,終於打出了火。
卡爾的後代還學會了製作陶器。他們就用它來煮食物。在卡爾後代的一個部落裏出了一個桀驁不馴的反叛者“白熊”。部落首領拒絕讓他娶一個他想要的女人,他就殺了首領,帶著他的女人逃出了部落。他造了一隻小船。從此他和兒子出海捕魚,他的女人帶著女兒在家耕種和照料牲畜,“白熊”還馴養野馬,讓它們拉車。他的兒子膽子更大,學會了騎馬奔馳。有一個兒子叫“狼”,特別愛馬,他騎著馬離開了家園,到處遊牧,成了逐水草而居的牧人。
又過了許多年,這塊土地上的人已經生活在母係氏族社會裏。女族長格羅生了個兒子,名叫諾爾納·蓋斯特,從小就富於冒險精神,他和一個小女孩坐上自己造的木船漂洋過海,到北方的一塊陌生的陸地,也就是今天的瑞典去探險。蓋斯特有一根神奇的蠟燭,隻燃點過一半,擁有這根蠟燭的人可以長生不老。蓋斯特後來長大了,和那個小女孩成了夫妻,他們學會使用帆和槳,還帶上同伴航海,多次到達北方的瑞典,又過了許多年,蓋斯特的妻子和同伴死去了,蓋斯特生活的地方成了“海之國”,這時人類已經進入階級社會,這裏的人有的是貴族,有的是奴隸。蓋斯特娶了一個擠奶的女奴隸,受到人們的嘲笑,他氣憤地帶著妻子去到瑞典,還帶去了冶煉金屬的技術,他還馴養了馬、牛、羊等家畜。後來,他的妻子死了。從此蓋斯特走遍歐洲大陸,到處遊蕩,最後回到故鄉,成了吟唱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