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說話不能得理不饒人(1 / 1)

我們說有理走遍天下,並不是說有了理就要不依不饒。在得勢的情況下饒人,不但會緩解矛盾,還會讓別人心存感激,每個人都應該有這種度量:得饒人處且饒人。

美國有位總統馬辛利,因為用人問題,遭到——些人強烈反對。在一次國會會議上,有位議員當麵粗野地譏諷和謾罵他。他極力忍耐,沒有發作。等對方罵完了,他才用溫和的口吻道:“你現在怒氣應該平和了吧,照理你是沒有權力這樣責問我的,但現在我仍然願詳細解釋給你聽……”他的這種讓人姿態,使那位議員羞紅了臉,矛盾立即緩和下來。

試想,如果馬辛利得理不讓人,利用自己的職權和得理的優勢,叫川出逼人進行反擊的話,那對方決不會服氣的。由此可見,當雙方處於尖銳對抗狀態時,得理者的忍讓態度,能使對立情緒緩和下來。

生活中常有一些人特別固執己見,十分容易為些小事情同別人爭論,而且火藥味濃烈。這時候,得理的一方應當有饒人的雅量,你可以一麵解釋一麵折中調和,最好使用不帶刺激性的語言形式,以避免衝突的擴大。

有一位先生,一次上朋友家吃飯,進餐時兩人聊起了一條高速公路的修建問題。那先生強調:公路的進度一再推遲,是有關方麵的一個嚴重錯誤;而朋友則不同意,認為公路本來就不該興建。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爭論漸趨激烈。後來把問題扯到現代人自私心重,沒有環保意識上麵,顯然是在批評那先生。那先生怕再爭下去傷和氣,便開始緩和下來,他婉轉地說:“可能我們的看法永遠也不會一致,可是,那沒有什麼,也許我們都是對的,也許我們都是錯的,這也是未可知的事。”那先生的一席話,不僅給自己搭了台階,也給爭論雙方打了圓場。避免了雙方爭論不休,矛盾擴大,影響感情。試想,如果那先生意氣用事地與朋友爭論下去,結果會如何呢?很可能惹惱了朋友,甚至斷絕了關係,那樣就太不值了。

不少時候,人和人之間的矛盾、摩擦甚至爭吵,是因為互不了解、缺乏溝通造成的。這時候得理的一方切不可因對方的錯怪而以怒製怒。最好的方式是多加解釋,想法溝通或者道歉、勸慰,與對方達成諒解或共識。

麵對蠻橫無理者,得理者若用以惡製惡的方式,常常會大上其當。這時候,平息風波的較好方式,莫過於得理者勇敢地站出來,主動承擔責任,以自責的方式對抗惡人的惡語,以柔克剛。有一個商場營業員,遇一個中年男子來退一隻電飯鍋。那鍋已經用了很久了,他卻粗聲粗氣地說:“我用了一個多月就壞了,這是什麼鳥貨?你再給我換一隻!”營業員耐心解釋,他卻大吼大嚷,並滿口髒話說什麼“我來了你就得給退,光賣不退算個鳥!”營業員雖然占理,但為了不使爭吵繼續下去,便溫和地對他說:“這個電飯鍋已經用一段時間了,又沒有質量問題,按規定是不能退的。可是你執意要退,那就幹脆賣給我好了。”就在她掏錢的時候,那個粗暴的男顧客臉紅了,他終於停止了爭吵,悄然離去。顯然,營業員的寬容與自責方式起了良好作用。因為它反襯出對方的無理和素質低下,從而從容地製止了事態的擴大。

總而言之,說話不可太強硬,如果是占理,讓人一步不為低,人們最終會承認你的正確,並稱道你的寬宏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