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三月十六日《論語》第十三期,署名何幹。
——“學匪”派考古學之一
古之儒者不作興談女人,但有時總喜歡談到女人。例如“纏足”罷,從明朝到清朝的帶些考據氣息的著作中,往往有一篇關於這事起源的遲早的文章。為什麼要考究這樣下等事呢,現在不說他也罷,總而言之,是可以分為兩大派的,一派說起源早,一派說起源遲。說早的一派,看他的語氣,是讚成纏足的,事情愈古愈好,所以他一定要考出連孟子的母親,也是小腳婦人的證據來。說遲的一派卻相反,他不大恭維纏足,據說,至早,亦不過起於宋朝的末年。
其實,宋末,也可以算得古的了。不過不纏之足,樣子卻還要古,學者應該“貴古而賤今”,斥纏足者,愛古也。但也有失懷了反對纏足的成見,假造證據的,例如前明才子楊升庵先生,他甚至於替漢朝人做《雜事秘辛》《雜事秘辛》:筆記小說,寫東漢桓帝(劉誌)選梁瑩為妃的故事。其中有一段描寫梁瑩的腳:“足長八寸,踁跗豐研,底平指斂,約縑迫襪,收束微如禁中。”楊慎在該書跋語中說:“予嚐搜考弓足原始,不得。及見‘約縑迫襪,收束微如禁中’語,則纏足後漢已自有之。”(按:楊慎是持纏足起源較早一說的。),來證明那時的腳是“底平趾斂”。
於是又有人將這用作纏足起源之古的材料,說既然“趾斂”,可見是纏的了。但這是自甘於低能之談,這裏不加評論。
照我的意見來說,則以上兩大派的話,是都錯,也都對的。現在是古董出現的多了,我們不但能看見漢唐的圖畫,也可以看到晉唐古墳裏發掘出來的泥人兒。那些東西上所表現的女人的腳上,有圓頭履,有方頭履,可見是不纏足的。古人比今人聰明,她決不至於纏小腳而穿大鞋子,裏麵塞些棉花,使自己走得一步一拐。
但是,漢朝就確已有一種“利屣”“利屣”:古時候的一種舞鞋。《史記·貨殖列傳》:“今夫趙女鄭姬,設形容,揳鳴琴,揄長袂,躡利屣,目挑心招。”,頭是尖尖的,平常大約未必穿罷,舞的時候,卻非此不可。不但走著爽利,“潭腿”“潭腿”:拳術的一種,相傳由清代山東龍潭寺的和尚創立,故稱。似的踢開去之際,也不至於為裙子所礙,甚至於踢下裙子來。那時太太們固然也未始不舞,但舞的究以倡女為多,所以倡伎就大抵穿著“利屣”,穿得久了,也免不了要“趾斂”的。然而伎女的裝束,是閨秀們的大成至聖先師,這在現在還是如此,常穿利屣,即等於現在之穿高跟皮鞋,可以儼然居炎漢炎漢:即漢代。過去陰陽家用金木水火土五行(也稱五德)相生相克的循環變化來說明王朝更替;他們認為漢朝屬火,故稱之為“炎漢”。“摩登女郎”之列,於是乎雖是名門淑女,腳尖也就不免尖了起來。先是倡伎尖,後是摩登女郎尖,再後是大家閨秀尖,最後才是“小家碧玉”一齊尖。待到這些“碧玉”們成了祖母時,就入於利屣製度統一腳壇的時代了。
當民國初年,“不佞”觀光北京的時候,聽人說,北京女人看男人是否漂亮(自按:蓋即今之所謂“摩登”也)的時候,是從腳起,上看到頭的。所以男人的鞋襪,也得留心,腳樣更不消說,當然要弄得齊齊整整,這就是天下之所仁有“包腳布”的原因。倉頡造字,我們是知道的,誰造這布的呢,卻還沒有研究出。但至少是“古已有之”,唐朝張族鳥作的《朝野僉載》《朝野僉載》:唐代張族鳥作,內容係記載唐代的故事和瑣聞。(按:該書沒有魯迅所引一事的記載。)罷,他說武後朝有一位某男士,將腳裹得窄窄的,人們見了都發笑。可見盛唐之世,就已有了這一種玩意兒,不過還不是很極端,或者還沒有很普及。然而好像終於普及了。由宋至清,綿綿不絕,民元革命以後,革了與否,我不知道,因為我是專攻考“古”學的。
然而奇怪得很,不知道怎的(自按:此處似略失學者態度),女士們之對於腳,尖還不夠,並且勒令它“小”起來了,最高模範,還竟至於以三寸為度。這麼一來,可以不必兼買利屣和方頭履兩種,從經濟的觀點來看,是不算壞的,可是從衛生的觀點來看,卻未免有些“過火”,換一句話,就是“走了極端”了。
我中華民族雖然常常的自命為愛“中庸”,行“中庸”的人民,其實是頗不免於過激的。譬如對於敵人罷,有時是壓服不夠,還要“除惡務盡”,殺掉不夠,還要“食肉寢皮”。但有時候,卻又謙虛到“侵略者要進來,讓他們進來。也許他們會殺了十萬中國人。不要緊,中國人有的是,我們再有人上去”。這真教人會猜不出是真癡還是假呆。而女人的腳尤其是一個鐵證,不小則已,小則必求其三寸,寧可走不成路,擺擺搖搖。慨自辮子肅清以後,纏足本已一同解放的了,老新黨的母親們,鑒於自己在皮鞋裏塞棉花之麻煩,一時也確給她的女兒留了天足。然而我們中華民族是究竟有些“極端”的,不多久,老病複發,有些女士們已在別想花樣,用一支細黑柱子將腳跟支起,叫它離開地球。她到底非要她的腳變把戲不可。由過去以測將來,則四朝(假如仍舊有朝代的話)之後,全國女人的腳趾都和小腿成一直線,是可以有八九成把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