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覺得《激情燃燒的歲月》裏的那對夫妻,是什麼“生死相依的愛情”。那不是愛情,是勉強和不合適,是湊合,是對生活最大的不負責任。
記得張學友有一首歌,大意是:兩個人太相愛,反而不能在一起。我覺得應該改成:兩個自私的人不能在一起。如果有人一心想改造對方、把自己的想法強加於對方、用市俗的眼光來衡量對方,那麼,他們的婚姻一定別扭難受。住在難受的婚姻裏,就像住在一片無休止的噪音之中,到處都是責罵的嘴唇,他不停地說啊說啊說啊,天昏地暗,生活毫無樂趣可言。
高質量的婚姻,首先不是要有多少錢,住多漂亮的房子,開多豪華的車,高質量的婚姻首先要有一種千金不換的甜蜜氛圍,相互是欣賞的、喜歡的、相融的,有錢沒錢都有一個“氣氛”問題。氣氛不好的家,就是牆上都貼滿100元的人民幣,也如牢籠一般。氣氛和諧的家,即使白白的四麵牆壁,也像生活在蜜糖之中。
生命是一次愉快的旅行,我不願意每天耳旁有人嘮嘮叨叨,說著刺耳的話。如果我是《激情燃燒的歲月》裏的褚琴,我絕不忍受那場“不合適”的婚姻,那種在無休無止爭吵中度日的婚姻,就讓它結束在昨天吧。(希望那隻是上一代人的故事)。
“毒藥”就是狹窄、目光短淺、高度自私;
“蜜糖”就是寬容、大度、和諧、懂得欣賞對方。
婚姻是毒藥還是蜜糖,你說呢?
女人對幸福的定義
女人對幸福的定義,提到這個問題,我知道我給自己出了難題。上個周未我到北京人民廣播電台“星空下的女人”去做直播,帶的就是這個題目。我難住了我自己。
每天都在想,幸福到底是什麼?是台燈上那一抹流蘇嗎?是一件美麗上衣上的蕾絲花邊?還是一個英俊男子的會心一笑?我不知道。
幸福就是選擇一件喜歡做的事情,每天靠近它、握緊它、揣摩它,想盡辦法融入其中,並且把那件喜歡的事做到極致地好。我與文學就是這種關係。十年前的某一天,當我決定寫作,我毅然放棄生活中原有一切,全身心地投身到那件喜歡的事情當中去。我的選擇是如此完美,幸福就是讓文字在筆尖閃爍。
幸福的另一個層麵,是有人相伴。在愛你的人眼裏,你是美麗的,這就足夠了。你早晨起來,他覺得你清新,你從中午開始忙碌,他覺得你豐盈。夜晚你開始懶散,喝喝小酒聽聽調頻台,他覺得你簡單可愛。有人相伴,就不懼怕時光的流逝,任窗外花謝花開,我們有我們凝固不變的房間。溫暖的床,擺滿書籍的寫字台,打印機發出嘎吱嘎吱的響聲,收音機的指針正對著音樂調頻台。幸福就是這麼簡單。
幸福還是把夢想變成現實的過程。還是十年前的某一天,我站在圖書大廈的文學櫃台前,希望那一排名家的書籍裏,有一本小說是我寫的。我身後是大師們的文字,我眼前是未來的我自己。有目標的女人是幸福的女人,她每天都在忙碌,在忙碌中獲得充實感和與人無法言說的愉悅。
感謝時間的磨洗,我終於變成了一個可以從容應對一切的女人,榮耀、歡喜、背版、中傷,都無法改變我的日常狀態,我要讓陽光照到臉上,我要到花開的山坡上去照一張像,我要一杯咖啡,當然要加糖,讓生活的滿滿濃香圍繞著我吧。我凝視著生活的眼睛,對它說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