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戴爾·拉臘
每天我們被告知要有快樂的心情,但那無情的消息卻是:為了快樂,我們應該做些事情——做出正確的選擇,或是有一套正確的觀念,甚至我們的國父也把追求快樂寫進了《獨立宣言》。
正在這個時候,還有另一種概念——快樂隻是一種短暫的狀態,若我們總不快樂,那麼就是我們自己不快樂。
但是,眾人所經曆的並不是一種短暫的快樂狀態,快樂是一件更普遍的事情:是一種被小品文作家林·普拉瑟稱作是“由難以解釋的問題,莫名其妙的成功與失敗——很少有片刻完全的平靜所組成”的複雜物。
或許你會說昨天因與老板有個誤會而不快樂,但是就真的沒有快樂而完全寧靜的時間嗎?沒有一位陌生人問過你,是在哪兒做的如此漂亮的發型嗎?……但你隻記住了一天中的痛苦,卻忽略了一天中的快樂。
快樂就是一位和藹、神奇的美麗阿姨,總會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時候到來,留下一些昂貴的名酒,而後又會消失無蹤,留下久散不去的梔子花香,你無法控製她的出現,卻隻能在她露麵時,感謝她;你不能迫使快樂降臨——可當她在你身邊時,你卻可以相信自己感覺到她的存在。
心神不定,在屋子裏踱來踱去時,試著去看看在日落時玻璃窗中所映照出的那火一般的城市,聽聽孩子們在昏暗的光線下打籃球的叫聲,你會感覺到自己的情緒高漲,而這隻是因為你轉移了注意力。
快樂是一種態度,而不是一種狀態。這種態度取決於你清洗百葉窗時聽著詠歎調,或收拾衣櫃時依然興致勃勃;快樂是全家圍坐在餐桌邊吃團圓飯;快樂就在眼前,隻要用心觀察就會發現快樂無處不在。
當他出現時,我們必須想辦法留住他!
快樂需要自己去發現,快樂是一種態度,而不是一種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