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雷神(3 / 3)

“我的技術可是很好的,雖然你不是第一次,但看在你長的這麼漂亮的份上,沒事,隻是不知道你的第一次給誰了,我一定會宰了她的。”史密斯語氣帶著驕傲,後半句卻帶上了殺氣,琴酒更是被氣的殺氣衝天,他今天不宰了這家夥,他名字倒著寫!!!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拔出槍,用光了僅剩的四發子彈,槍槍斃命,彈無虛發,至於史密斯,當然要親自動手,史密斯眼中滿是錯愕,隨即釋然,在他眼裏,對方再強,最終也隻能在他身下求饒。

“真是不乖啊。”史密斯獵豹一般衝出去,和琴酒碰撞在一起,別看他身材矮小,但卻是格鬥的好料子,如果是全盛時期,琴酒殺了史密斯不費吹灰之力,但是在這之前,他已經經曆了四十分鍾的殺戮,身上已經掛彩了,體力也有明顯的消耗,再加上史密斯本身實力並不弱,打起來就有些懸。

“我雷神的名號可不是憑空出現的。”史密斯囂張一笑,眼底盡是病態的狂熱,琴酒微微喘著氣,目光銳利,保持著頭腦的絕對冷靜和清醒。

“嗯……”琴酒悶哼一聲,隻見史密斯手中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了一把樸實無華的匕首,直直的插入琴酒的胸膛,鮮血順著匕首緩緩留下。

“多美的顏色啊。”史密斯舔了舔嘴唇,想湊上去親吻那漂亮的顏色,下一秒,瞳孔驀然放大,琴酒順勢一踢,史密斯倒在地上,琴酒一個踉蹌,半跪下來,匕首還在他胸膛上插著。

“該慶幸沒毒嗎?”撇撇嘴,直接將匕首拔了出來,獻血瞬間噴湧而出,琴酒拿出一個白色的粉末撒在傷口上,這是止血的藥物,效果立竿見影,擦幹匕首上的血,這才清清楚楚的看清了匕首的模樣,眼中劃過一抹驚訝,賺大了啊,竟然是魚腸劍?這可是價值連城的古玩物,是一把古代名劍,專諸置匕首於魚腹中,以刺殺吳王僚。

其實有一種說法是認為因為劍身上的花紋猶如魚腸,這種魚腸倒不是指生魚的內髒,而是要將一隻魚烤熟,剝去兩脅,然後再看魚腸,則有點像古劍劍身上的紋路,曲折婉轉,凹凸不平,因此而得名。據說清朝吳大皙藏有戰國魚腸劍的墨拓本,滿刃花紋畢露,就宛如魚腸一般,其實不光是魚腸,劍紋還可以像龜文、像高山、像流波、像芙蓉……

另一種說法則認為魚腸劍之得名,就是由於它小巧得能夠藏身於魚腹之中,一種可能是魚腸劍的劍身細長柔韌,能夠沿魚口插入,在魚的胃腸中曲折彎轉,而抽出時則恢複原形,鋼韌無比,熠熠生光;另一種可能是魚腸劍為諸多名劍中十分小巧的一枚,如短刃,如匕首。

打了個響指,身後的基地瞬間被狂轟濫炸,但詭異的是建築物卻沒有倒塌,史密斯的屍體在爆炸聲中漸漸分解,看上去好像是被人砍了幾百刀碎屍萬段了一樣。

靠在不遠處的保時捷上,聽到汽車聲,才不緊不慢的抬起頭,“來的真慢。”沒錯,組織的援軍到了,可惜,戰鬥已經結束了。

“你們處理後續吧。”琴酒瀟灑的進入保時捷,一個冷眼掃向一起跟過來的伏特加,伏特加立馬識趣的坐上駕駛座,琴酒坐在副駕駛座上,無視了外麵的人,緩緩的吐出一口氣。

“大哥,去哪?回別墅?”伏特加發動保時捷,一邊問著琴酒。

“去16區據點。”琴酒語氣淡淡的回應,隨後捂住胸口,很快,手縫間就溢出獻血,廢話,傷的那麼重,小小的藥物怎麼可能徹底止血。

“大哥?!!”伏特加控製著方向盤,不經意間一撇,看到琴酒手上的血液,大吃一驚。

“閉嘴,回據點。”

……

至於貝爾摩德,基爾,波本看到那殘肢斷臂的慘烈修羅場的情景,由於很少見死人,基爾和波本和一些組織成員當場吐的稀裏嘩啦的,貝爾摩德也臉色蒼白。

那些差點吐出來暈死的組織成員,默默在心裏發誓:絕對不能去招惹琴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