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沒見過這麼小氣的主。”林憶曼冷笑著,“不就是欠大家一頓飯嗎,你至於嗎?三千塊的獎金,夠了。”
“別別別。你們可知道這是多少隻小雞仔呀?你們忍心把這些小雞仔吃了嗎?”楊二娃的手捂住口袋,嘻笑道:“等等,等下次再得個見義勇為那啥的獎,我連同上次的冠軍那飯,一起請個大的。”
“你個小氣樣,不就是吃頓飯嗎,趕快的,別磨機了,局長也等著呢。”劉小波道:“那天晚上就讓你請,你這家夥,一個勁的拖,這一說都好幾天過去了,還沒動靜,再這樣的話,我們都忘了。”
林憶曼看著楊二娃微笑,這家夥確是特地先請的自己,看來這小子還不是太沒良心。
在眾人的群策群力之下,楊二娃終究沒有逃了請客,隻得答應晚上帶大家到喜樂多餐廳。一百六十八一客呀,乖乖,公安局去個十個人,那不就一千六百八十塊錢?
媽呀,得買多少隻小雞仔?
……
這幾天是鄭娜比較鬱悶的時候,原因無他,自然是家裏人又在逼她同意與司徒昌的親事。自己根本就不喜歡這個花花大少、以後的天宇集團的掌門人嘛。
沒有愛情的婚姻,要來幹嘛?
何況,她一個有主見的姑娘,自然不會完全為了家族人所謂的捆綁利益,而白白犧牲自己一生的幸福!
無奈,她還得接觸家人,便免不了承受著各方麵的壓力。
這其中,又以她媽媽的壓力最大。
她媽媽與司徒昌老媽可是大學同學,再加上兩家是世交,她媽媽自然使命的搓合她們在一起。
有時候,鄭娜的心裏,倒是情願當一個小老百姓,便不用承受這種巨大的壓力。
下午的時候,她忽然接到閨蜜肖敏的電話,說是晚上要到琴川來,讓她請客。
鄭娜自是高興得很,可她心裏卻嘀咕開來,這肖丫頭怎麼來琴川了?
看自己的?不像。
遊玩的?都玩過了。
出差的?不會。
這小丫頭,幹嘛的呢?
通過“嚴刑拷打”,肖敏才屈服在鄭娜的“淫威”之下,如實交待了她的“罪行”,原來是陪新交的男朋友回來的。
這個重色輕友的家夥,這麼多天也沒見她來琴川看自己,男朋友一聲令下,這不就屁顛兒的跑回來啦?
可請她到哪家吃飯呢?
鄭娜的腦子裏冒出了喜樂多餐廳,於是,她又想到了那個小氣而且壞蛋的楊二娃同誌!
……
縣公安局的各位同誌們,足足七個,陪著楊二娃奔著喜樂多西餐廳而來。
楊二娃這廝走在最後,很沒精神頭的那種。
林憶曼又推又拉的,這貨總歸是進了餐廳,去收銀台上交了一千三百四十四塊錢。
“這位是楊二娃先生,他不用交錢。”上次花一塊錢買了楊二娃簽名的服務員一見,連忙上來與收銀員打了聲招呼。
收銀員仔細一看,這才認出楊二娃,連忙道歉:“啊,對不起,楊先生,我給忘了。”她又退出楊二娃一百六十八塊錢。
又能白吃一頓?楊二娃這廝的心情,忽然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