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算當,不斟量,舒著樂心鑽套項。今日東牆,明日西廂,著你當不過連珠箭急三槍。鼻凹裏抹上些砂糖,舌尖上送與些丁香。假若你便銅脊梁,者莫你是鐵肩膀,也擦磨成風月擔兒瘡。
這是他有名的《寨兒令·戒嫖蕩》,讀來知道,原來愛到極處是字字生恨的——針尖刺氣球似的解恨。當然,自嘲自諷外,還有萬千憐惜凝於不言之中——憐惜那叫人恨的冤家。
如你所知,時間的一維性或不可逆性,造成了一切曆時性事物自然演進的趨勢,誰不是人間惆悵客?生老病死的哲學命題太抽象,情愛卻體貼到身體和心。唉,如“今日東牆,明日西廂”,萬事萬物變幻莫測,不可把握,可是愛情這樣的細小之物,卻往往成為了我們最後可以秉持的一點依靠。
他明白這個道理,才一生對於愛情都緊握不放。他也有這個資本——雖然貌醜,其筆下字句卻是朝陽盈月,四散光芒。而男人隻要有才(而今再在那“才”字邊加個“貝”字也就完全一致),還怕貌醜嗎?即便他采集一罐空氣送給她們,她們就已經嚐到了蜜糖。其實,她們送給他的也很多,不過她們送他的很多都隻是空氣,而不是蜜糖,因此他的一再被傷害也就在所難免。也許,還是因為他太醜陋,而女人們又都太浪漫?他一生與眾多藝伎和妓女都結成朋友,仍不免對她們的無情生怨。那些曲子就是明證。
如你所知,所謂詩人,從來千差萬別,他是與眾人差別大了一點的那一個。
是的,詩歌是生命的一麵鏡子,開放,兼容,包容,任意,同時又內斂,懷舊,傷感和安靜,就像在一枚生鏽的掛鉤上重新垂下那件老風衣。詩歌常常是記憶的媒介,也充當往事焊點。它的誕生其實沒那麼不食人間煙火,相反,正因為人間煙火過盛,才噴發出來。說到底詩歌竟是緣於一種生命需要,當這種需要達到必然時,瓜熟蒂落,詩歌摘下。因為需要,詩歌的情感便有了明顯與暗藏之分。但無論是明顯還是暗藏,情感貫穿於詩歌的始終,是必然的。這散曲就是他表達自己的情感最好的傳聲筒——他終日泡在秦樓楚館,不去想過去未來,隻顧著身心舒坦。可是在群美之中,他甘願化作蝴蝶留戀於花叢,因為美女們嘴裏含了蜜糖幽香,那妖嬈姿態和溫言軟語,就算是銅皮鐵骨,也能把你磨破,落得一身是傷。
他這麼毫不保留地、自由地數落、怨恨,叫人不由感歎詩歌的發展其實是因為藝術的要求——古詩、絕句、律詩、詞、曲……無不是因為不能滿足或適應不了藝術的需要而導致新文體的出現。那些體裁無法表達他強烈到幾乎掙破天幕騰空而去的感情了,他就換一種方式釋放出來:發露放肆,備足無餘。這樣果然有另一種痛快在——與其嘀嘀咕咕所謂含蓄,不如竹筒子倒豆子,省得二更睜眼,三更歎息,苦煞自己。
元曲可以說大部分都是自然親切、情感真摯的好句子。好像現在十分活躍的、某知名娛樂節目的那個當家花旦,難看倒說不上,但絕不美麗,她隻靠機智活著了——散曲姿色不夠,但可愛足夠。她是一種散漫的詩句,因此便有了詩句間散漫的錯落,心靈是真正自由的。在這之前,絕句、律詩成群結隊地出現,是依藝術對時代的要求而言,她們年紀大一些,瘦瘦的,適合於情感的含蓄、收斂,細細吐口;而散曲這個有點土的鄉下妹,膚色健康,腰身還有點壯,比起絕句、律詩甚至詞而言,又多了一分自由和天真,適合情感的渲露、表達,大聲歌唱……嗯,還適合抱抱。
他是個十分崇尚自由的人,對細膩的情感高度敏感,他又落到實處,把愛情生活過得風生水起——離不開的,誰都離不開日子的平庸和不平靜,就像我們必然漸漸沉淪在人生的河流,和每一個無關的人共同呼吸;我們也必然緩緩步入歲月的末流,和某一個愛人一起蒼老。
而有什麼樣的生活就有什麼樣的作品,這話也大都不虛。如果說元時一些文人如姚燧、閻複等還隻是至妓家小酌的話,到他這裏,竟索性成了那些女子的知交。因此,他所寫所記,基本是自己的記憶。而究其根本,哪一個作家的所寫所記,不是自己的記憶呢?這不是問題。作家如何進入自己的“記憶”,才真的是一個問題。憑什麼進入?普魯斯特憑的是“祖母的小瑪德萊娜點心”,他憑的是“枕頭痕一線印香腮”。都夠機巧,也都夠了誠意。當然,也都夠深細。
因為感覺深細,所以能在感覺裏徘徊良久,才能吸飽了水分,孕育出鮮嫩嫩的句子,也才能獨步彼時文壇。
事實上他對於元曲這一個大項而言,也完全稱得上是其中翹楚。據《錄鬼簿續編》記載,他的套曲[雙調·新水令]《春恨》有“枕頭痕一線印香腮”句,“和者甚眾,莫能出其右”。又有[南呂·一枝花]《秋景怨別》、[南呂·一枝花]《春日送別》兩套,其中“絲絲楊柳風”、“金風送晚涼”等句,“語極俊麗,舉世歌之”。他作品風格奇俊明豔,極盡耽美——我所以為的耽美,是原生的耽美,是包含一切美麗的自然的事物,最無瑕和真摯的美,而不是後來的變異。而《太和正音譜》評他的作品“如摩雲老鶻”,又說到了他的卓爾不群——可不是如此嗎?最自然的,自然出塵。
追索起來,按道理講,他並不像白樸那樣守定情性鄙棄功名,思想情致應該接近馬致遠,與之交往且稱之前輩,但兩人的精神境界並不一致。馬致遠做過從五品的行省務官,雖不愜意,但卻能體會和露摘黃花、帶霜烹紫蟹、煮酒燒紅葉的閑情,有“便北海探吾來,道東籬醉了也”的逸誌,而由於物質條件等等所限,他連這點生活情趣都不一定能接近和實現得了——愈見其悲。所以,他隻能向女子懷裏尋找一絲慰藉了。這也決定了他多寫曠夫怨女、密約偷情、秦樓楚館、調笑風情等內容,句子淺俗,卻發出了清新的味道,還兼備不可思議的遼闊和厚度。盡管題材比較狹窄,但這已經夠了——一個運動員,他隻要在某個項目上拔了尖兒,為國爭了光,父母很安慰,何苦再要求他十項全能?
與元代後期其他散曲作家相比,他的作品極具特色。他接受民間情歌的影響,有時用俗語入曲,曲折纏綿,描繪詳盡,與世界上最美妙的情歌放在一起也毫不遜色。如他的[折桂令]《憶別》,別離之情寫到淋漓盡致,不留餘地,幾近得了神理。又如《春恨》、《春日送別》等套曲也都辭意靡曼,豔膩至極,情境在眼。但他的作品有時也失於奇巧縱情,少了端方——這個是難免的,說個不太恰當的比喻,意思是一樣的:這世上,不可能有又當婊子又立牌坊那樣的好事,隻能取其一。所謂的“一個人的優點常常也是他的缺點”,就是這樣的情形:稍微不注意,那優點就轉化了——其實缺點也是這樣,倒不必為此對別人多加苛責或自責。他的絕大部分曲子還是極其動人的。元代文學家楊維楨批評他說:“縱於圓,恣情之過也。”這批評,怎麼看怎麼像甜蜜少婦在眾人麵前的“數落”丈夫缺點就是照顧自己太瑣碎——那個勁兒,也是叫人沒脾氣的。
詩歌發展到元曲,的確成了表達這類火辣辣情感的最佳表達方式。傳統的文學觀念認為對愛情的表現應該遵循“發乎情,止乎禮”和“樂而不淫”等原則,不能毫不掩飾地表現。宋儒更是把包括愛情在內的所有“人欲”與“天理”對立起來,朱熹就說:“天理存,則人欲亡;人欲勝,則天理滅。”完全把人欲和天理對立起來。因此,在元以前的正統文學裏即使描寫愛情的作品,也往往是“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如元稹的《鶯鶯傳》隻能為男主人公開脫罪責,表現為“始亂之,終棄之”的悲劇結局;白居易的《井底引銀瓶》也隻能發出“寄言癡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的勸誡之詞,很難表現出愛情的轟轟烈烈之美。元曲則不同,它往往能突破封建理學牢籠,毫不掩飾地表現愛情,顯示出全新的思想特征。
看他這一首[雙調·折桂令]《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