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郡主是個才女(1 / 1)

第一百零六章郡主是個才女

小院裏,郡主依然跪在地上一動不動,良王從衣袖中抽中孫醇的信交給郡主,轉身坐在石凳上,靜靜的等著郡主看信。

……

郡主看完孫大人的信,對王爺再無疑慮,膝行幾步來到王爺身前,雙手托起書信交還給王爺,再次大禮參拜,口中說道:“罪臣之女清暉,拜見良王千歲。”

良王淡淡的說了一句:“此處不是朝堂之上,你起來回話吧!”

“奴婢不敢!奴婢私自逃逸,已是身犯重罪,奴婢願聽從王爺發落!”

……*……

根據楚國的法令,全國人分為四等:

頭一等是貴族,包括皇親國戚、各種爵位、各級官吏,凡是有功名在身的人都算是貴族,這些人不納稅、不服役,拿著國家的俸祿,安享富足尊貴的生活,是特權階層;

第二等是士族,以讀書人居多,他們大多數都有自己的土地或房產,本身也有謀生的本事,有些人投靠權貴,讀書之人充當謀士,習武之人充當武士,還有人什麼都不做,如閑雲野鶴一般自由自在。這類人隻納稅、不服役,男子都可以參加科舉考試,如果考得功名,就可以成為貴族,因此,這類人也算是楚國的上等人。

第三等是平民,也就是老百姓,各行各業都在其內,張家是商人出身,雖然有錢,但依然是平民階層。這類人不能參加科舉,男子沒有當官的希望,但女子可以嫁入士族之家,改變身份地位。但士族之家往往門第觀念很重,所以這個希望也很渺茫,大多數人渾渾噩噩的過日子,沒有特權、也沒人欺負,國家政策好,他們的日子就好,政策不好,他們就省吃減用,反正都能湊和過下去。當然也有過不下去的,就會買身為奴成為第四等。

第四等是奴仆,這種人沒有自由,不能算人,隻能算是主人的財產,可以任由主人買賣、處置。當然,主人是不會輕易殺掉奴仆的,因為這樣會使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失,也不會經常體罰奴仆,因為這樣就沒人幹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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