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範縝(1 / 2)

範縝(約450—約510),南朝齊梁時人,字子真,南鄉舞陽(今河南泌陽西北)人。少孤貧好學,初為齊寧蠻主簿,以才學為竟陵王子良招為西邸學士,梁時為晉安太守。他不信佛教,著《神滅論》駁佛教之妄。

神滅論

或問予雲:“神滅,何以知其滅也?”答曰:“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則神存,形謝則神滅也。”

問曰:“形者無知之稱,神者有知之名,知與無知,即事有異,神之與形,理不容一,形神相即,非所聞也。”答曰:“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是則形稱其質,神言其用,形之與神,不得相異也。”

問曰:“神故非質,形故非用,不得為異,其義安在?”答曰:“名誅而體一也。”

問曰:“名既已殊,體何得一?”答曰:“神之於質,猶利之於刀,形之於用,猶刀之於利,利之名非刀也,刀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無刀,舍刀無利,未聞刀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

問曰:“刀之與利,或如來說,形之與神,其義不然。何以言之?木之質無知也,人之質有知也。人既有如木之質,而有異木之知,豈非木有其一,人有其二邪?”答曰:“異哉言乎!人若有如木之質以為形,又有異木之知以為神,則可如來論也。今人之質,質有知也,木之質,質無知也,人之質非木質也,木之質非人質也,安有如木之質而複有異木之知哉!”

問曰:“人之質所以異木質者,以其有知耳。人而無知,與木何異?”答曰:“人無無知之質,猶木無有知之形。”

問曰:“死者之形骸,豈非無知之質邪?”答曰:“是無人質。”問曰:“若然者,人果有如木之質,而有異木之知矣。”答曰:“死者有如木之質,而無異木之知;生者有異木之知,而無如木之質也。”

問曰:“死者之骨骼,非生之形骸邪?”答曰:“生形之非死形,死形之非生形,區已革矣,安有生人之形骸,而有死人之骨骼哉?”

問曰:“若生者之形骸,非死者之骨骼,非死者之骨骼,則應不由生者之形骸,不由生者之形骸,則此骨骼從何而至此邪?”答曰:“是生者之形骸,變為死者之骨骼也。”

問曰:“生者之形骸雖變為死者之骨骼,豈不因生而有死,則知死體猶生體也。”答曰:“如因榮木變為枯木,枯木之質,寧是榮木之體!”問曰:“榮體變為枯體,枯體即是榮體;絲體變為縷體,縷體即是絲體,有可別焉?”答曰:“若枯即是榮,榮即是枯,應榮時凋零,枯時結實也。又榮木不應變為枯木,以榮即枯,無所複變也。榮枯是一,何不先枯後榮?要先榮後枯,何也?絲縷之義,亦同此破。”問曰:“生形之謝,便應豁然都盡,何故方受死形,綿曆未已邪?”答曰:“生滅之體,要有其次故也。夫欻而生者必欻而滅,漸而生者必漸而滅。欻而生者,飄驟是也;漸而生者,動植是也。有欻有漸,物之理也。”

問曰:“形即是神者,手等亦是神邪?”答曰:“皆是神之分也。”

問曰:“若皆是神之分,神既能慮,手等亦應能慮也。”答曰:“手等亦應能有痛癢之知,而無是非之慮。”

問曰:“知之與慮,為一為異?”答曰:“知即是慮,淺則為知,深則為慮。”

問曰:“若爾,應有二慮,慮既有二,神有二乎?”答曰:“人體惟一,神何得二?”

問曰:“若不得二,安有痛癢之知,複有是非之慮?”答曰:“如手足雖異,總為一人,是非痛癢雖複有異,亦總為一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