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九章烏龍(2 / 2)

我還是不很信任房子山,並沒有告訴他隔壁住的也是我的人。

下午時候小王警官給我打電話過來,說最近在記錄中,本市還真有個偷東西進去關了十幾天的人叫房子山,在裏麵表現不錯,上周給放出來了,至於其他的叫這個名字的就沒有了。

這消息基本和我掌握的一致,那房子山就算是洗清懷疑了。

仔細想想,其實他和我也不算親近,最親近的事情也就是住在我家裏,幫我掙紮一下身上的死氣,如果說對我有什麼威脅,也不算是有。

小王警官說了第二件事,關於便利店的歇業時間,也和那裏的老板說好了,不過是為了避免店家的損失,可以在晚上的時候進去看看,初步約得時間就是在明天晚上。

我特別強調了一下,我們進去看的時候,一定要保障裏麵一個人都沒有。

這不是為了保密或者其他什麼的,我是擔心裏麵發生變故,如果真的有奇怪的地方,進去的多了反而容易造成傷亡。退一步講,即使布下這個騙局的人沒有準備什麼陷阱,也確實不能讓太多人知道這件事。

放下電話,我開車出去繼續找驗鈔筆,這就不多說了,繞了幾家超市,最終在一個小貨架上看見了這個東西,別看它小小的這麼大,還真的是不好找。

我坐在車裏,掏出書簽,這兩天這個包我一直帶著,裏麵裝著刀,鏡子,和書。上次家裏丟東西也是幸虧這個鏡子和刀都帶在身上,不然這兩樣丟了我真的是要精神崩潰。

我把驗鈔筆在書簽上打了一圈,心中真是長長的歎了口氣。

這個線索給的真是再明顯不過,早知道上次王警官給我那個驗鈔筆就不扔了,隨便往書簽上碰一下這問題就早明白了,也不用這兩天到處跑著買這個東西。

我把驗鈔筆扔在副駕駛座位上,開車回家。

書簽上隻寫了一個名字,楊若雪。

看著是個女孩的名字,倒是這個粉粉的書簽也看著是個女孩的東西,給我留這個書簽的鬼顯然是想讓我去找這個女孩。

一個鬼,讓我去找個女孩,恨不得害了個其他人,這裏麵有什麼緣由看來隻能等找到這個女孩才能解開。

我在車裏再次給小王警官打了個電話,讓他再幫我查個人。

惹得小王警官對我一陣埋怨,說什麼下次肯定不幫我了,查個人本來不是大事,但是我這個節奏都快趕上公物私用了。

我隻能亂說這也是為了破案。

下午我回了一下自己的房子,數了一千塊錢連著備用鑰匙一起給了房子山。

他還挺熱心的問我:“大哥你和你們學校那個孫子怎麼樣了,這玩意現在不找我了,不會換個人憋著壞還要整你吧。”

我告訴他這個人的事情已經解決了,我倆的誤會已經說通了,沒有其他矛盾的話就不是敵對關係。

然後我又若無其事的問了一句:“你什麼時候放出來的?”

“上周啊,怎麼了。”

“沒事。”

既然時間點對上了,那我和你之間也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