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急性冠狀動脈綜合征(ACS)中抗血小板治療的同時需接受抗凝治療?
ACS斑塊破裂,血小板與暴露的膠原黏附,被激活並聚集生成血小板血栓。凝血因子因被暴露的組織因子觸發,誘發凝血瀑布反應,大量可溶性纖維蛋白原被激活轉變為不溶性的纖維蛋白,析出的纖維蛋白相互交聯並大量網絡紅細胞,血小板血栓形成更大、更牢固的混合血栓。91例透壁心肌梗死患者的屍解資料顯示,其中以纖維蛋白和紅細胞為主的混合血栓占80%,這就提示抗凝治療與抗血小板治療同等重要。歐洲心髒病學會(ESC)/美國心髒學會(AHA)《2011?ACS抗凝治療指南》明確指出,所有患者在接受抗血小板治療的同時應接受抗凝治療(I,A),抗凝藥物不僅對抑製血小板有效,兩種抗凝藥物聯用比單一用藥療效更強。
大量的研究證明,抗凝藥物和抗血小板藥物的聯合使用一方麵可以降低ACS患者血栓事件的發生率,改善預後;另一方麵,各種出血並發症的發生率增加同樣威脅患者的生命。因此,平衡血栓與出血風險是ACS患者抗血小板與抗凝治療的重點及難點,尤其是在高危患者和某些特殊人群(如高齡、腎功能不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