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裏的路途對於常人來說,至少要馬不停蹄地趕上五天,然而王子一行人所騎的馬都是喂一種叫奇異草的飼料長大的,隻需要三天即可到達,那種草對於動物來說,常常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馬吃了跑起來能快得如風似箭,牛吃了能多活一半的壽命,鹿吃了能載人飛奔……
但是這種來自玄湖邊上的草也許隻有人不能吃,古時候鬧饑荒,不少人逃到了玄湖湖畔,餓得隻能啃樹皮吃草根,後來那些吃過奇異草的人都瘋了,他們都在癲狂中紛紛自殺,再後來不得已吃了這些屍體的人也都瘋了。
三天後,靈山鎮上多了一隊行色匆匆的人馬,他們的到來無疑打破了小鎮的寧靜,令居民好奇的是,他們與前幾天來的那幫人有什麼關係,今天領頭的是一位英俊帥氣的男子,上次則是一位風姿綽約的女子,她們至今還未離去,就住在富戶巴金斯的家裏,她們為了讓巴金斯一家搬出去住幾天,隨手扔了他一小袋金幣,那可是農戶們半年的收入。
艾伯納一行人來到鎮上唯一的酒館,阿爾弗雷德的線人早已在此等候,艾伯納隻帶了一位隨從進去,讓其他人去樹林邊遛馬,進去後,隨從大聲喊道:“掌櫃的,拿最上等的丹尼酒一斤半,要冰鎮的!”這是約定好的暗號。
掌櫃看他們是外來人,不由笑道:“窮鄉僻壤,隻有幾壇濁酒。”丹尼酒是世間最貴重的名酒之一,以幾百年前著名的釀酒師丹尼斯而聞名。
這時旁邊打雜的夥計湊了過來,接上了暗號:“遠道而來的客人請入座,我店有方圓百裏最好的清酒,雖然比不上丹尼酒,但也能醉倒一片。”其貌不揚的他把艾伯納請到靠牆的地方入座,下午這裏沒什麼人,大家都在忙著幹農活。
“想必您就是尊貴的王子殿下了,請恕我在此不能行禮。”夥計看一眼就知道麵目清秀俊朗的艾伯納是王子,身邊那人雖然服飾考究但是沒有王室的氣概,肯定是侍衛隨從。
“你先簡略說一下你所知道的。”三人找了個角落談話。
“小人也是偶然才曉得這鎮上有一人祖上了不得,是先驅者,龍珠啊,很可能就在他家裏,我正打算上門拜訪呢,卻被那幫女人搶先一步,現在她們就住在傑羅德家旁邊,我根本尋不到機會進去。”線人如實說道。
艾伯納問他可知道那女人的來路,他說隻聽到“王後”兩字,可能是一國的王後,她臉上圍著紗巾,但可以看出來十分年輕漂亮。
王後?艾伯納開始在腦海裏尋找線索,五國裏年輕王後也就一位,隻能是費怡,可她前不久才回了我的信,想必她也是不久前得到的消息。
艾伯納打算即刻拜會,仍隻帶了那個隨從,他沿著小鎮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來到了那幢雙層木屋前,敲了敲門。
門開了一條縫隙,一侍衛略帶緊張地掃了眼主仆二人。
“我家主人身體不適,拒不見客,還請回吧!”
艾伯納一個眼色,隨從拿出了一枚金幣塞給他。
“有勞你把這個給你家主人瞧一瞧,她會見我的。”艾伯納從懷中摸出了一枚手指長的龍牙,磨得很光滑,上麵還刻著不少稀奇古怪的字符。
侍衛遲疑了片刻,把門關上後就去稟告了主人。
主人正是費怡王後,她麵露不悅之色:“這人真是陰魂不散!讓他進來吧,隻許他一個。”
艾伯納一個人進了客廳,環顧四周,這鄉下屋子本身裝修得還是很精致的。
“王後殿下,今日總算是得見真容,某人感到無比之榮幸。”艾伯納盯著費怡看了好一會兒,竟然有些出神,她實在是太動人了:一身鵝黃色露肩席地長裙,典雅又清新,頭上隻別了一根金釵,大不同於在她婚禮上見到的華麗裝束——艾伯納惟一一次與之會麵的機會。
“哼,客套話這麼多幹什麼,你是為了巨龍遺珠來的吧!”費怡見他這副德性,更增添了些許反感,於是背過去不看他。
“說實話,一半是為了龍珠,一半是為了你,喔!你的背影依然能俘獲萬千男人的心。”
“請你不要再說這種輕浮的話語,另外,我在信中寫得明明白白,我不可能和你結盟,我們的家族信念背道而馳,和平與戰爭不可能共存。”
“請原諒我的失態,我現在明白了當初為什麼要選一個女子,有時候,一個女人比千軍萬馬更能使一個國家滅亡,也許哈羅德至死也不會知曉,與他共枕的竟然是……”
“夠了!不要再說了!”費怡怒氣衝衝地打斷了他的話。
“倘若有人告訴他真相,他即便不信也會起疑,盡管他是如此地愛戀你,以至於當年敢和哥哥凱文翻臉,”艾伯納步步緊逼,企圖讓費怡鬆口,“但我想每一位國王都不會蠢笨到出賣自己的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