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罪犯脫逃(五)(1 / 2)

事不疑遲,夜長則夢多。陳俊決定馬上付諸行動中,他已將一套便裝帶出了監號藏在一個隱蔽的角落。他悄悄找了個無人的地方,試戴了一下假發,正好。

民警下班時間是5點,犯人下班時間是5點半。但民警下班時一般不會一下子走完,有的忙完了事才回家,碌碌續續到5、6點後回家的也有。

這是一個好機會,監獄內民警少,值班民警也要去大門外的幹工食堂賣飯。此時是管理相對鬆懈的時段,是混出大門的好機會。

5點半一到,車間收工鈴響了,犯人們早就停下了手中活,一下湧出車間大門,到樓下馬路上等待集合報數回監號。

值班民警劉大林將犯人帶到監區大門口,說:“王石,你把人帶進去把門鎖好,我去買飯去了,不要放人出來。”

王石是犯人大組長,“好好,劉隊長,您去吧。”

犯人們正在列隊報數進入監區大門,陳俊突然說:“哎呀,我買的菜忘了拿了,就放在車間的窗台上。”

王石與陳俊關係很好,“快去拿回來。”

犯人們一般都避著民警讓工人帶菜帶酒進來吃,所以下班偷偷帶違禁品是犯人們心照不宣的事,一般不會向民警彙報,相互之間還很照應著,不讓民警曉得。要是那個犯人向民警彙報了,成了“嘴麥子”,犯人們就會防著他疏遠他,甚至群起而攻之,想辦法找歪打他一頓,讓他吃悶虧,知道當“嘴麥子”是不好過的。

所以一般犯人都不敢這樣,即使是民警暗中布下的耳目,他們也不會將這些平常小事向民警彙報,隻敢向民警彙報誰想自殺、行凶、打架、脫逃等大的事件。

王石向監區大門值班監督崗犯人打了招呼:“陳俊回去拿菜去了,馬上進來。”

大組長打了招呼,犯人都會買帳,這是監獄的一般規矩。混得順在民警麵前是紅人的犯人,一般犯人都不敢得罪,也相互遷就、抬樁。誰暗裏地沒有一點小動作小違紀,你好我好,你不關照我到時我也不會關照你。隻要不被民警知道,不出什麼事情就行,這樣大家都在獄中好混好過日子。

監區大門值班犯人也鎖了門,回監舍打飯去了,今天是大餐吃肉。

打完飯回來,這個年紀大的犯人喜愛咪嘻幾口小酒,咪嘻高興了,他也忘了還有一個犯人沒進來。

陳俊小跑到了馬路的拐彎處,此處正好是監獄教學樓,犯人們平時上文化課技術課的地方。此時空無一人。

他上到二樓樓梯拐角處,從角落中拿出藏好的衣服、皮鞋穿上,將囚衣扔掉,又戴上假發,茶色眼鏡,就昂首挺胸地出了大樓。

此時犯人們都在吃肉,馬路上空無一人,也沒誰注意他。

他目不斜視地快步徑直向監獄二道大門走去,距大門還有幾米時,他回頭看到後麵二百米遠有一個民警走來,他向後揮了揮手,既像是對那個民警又像是在揮動空氣,口裏大聲說:“我先回局裏去,明天還要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