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那是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大概是三、四歲吧,先聲明,那時候我絕對不是個胖妹。而是個人見人愛的小洋娃娃。
有一天我看到媽咪有隻超大超漂亮的鑽戒。當然,那時候我不知道什麼是鑽戒,隻知道它超閃,我那時可是“相當”喜歡。於是,我就拿了小小的紅色的法蘭絨盒子的裏這枚大鑽戒,留著口水鼻涕(那時候貌似在感冒)什麼的抱著它開心了好一陣,然後就藏在我的小hellokitty包包裏。
結果,媽咪找了很久都沒找到,急得要命。然後,終於有一天媽咪在準備幫我洗包包的時候發現了它。媽媽大叫:“葉可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幼小的我,出於跟媽咪在一起久了的本能立馬反應過來一定出事了!但凡媽咪用凶狠的語氣叫我的全名就一定出大事了!不過還好!我有護身絕招——我走到媽咪麵前,用力地吸了吸小鼻子,然後——放聲大哭。
“你幹嘛?還沒罵你你哭什麼!”
我繼續哭。
“說!為什麼要拿媽咪的戒指!”
我還是哭。
“你以為哭就能解決問題嗎!你快說為什麼隨便拿媽咪的戒指!”
難道這招不管用了?跟她拚了!我抬起頭眨巴了兩下大眼睛,淚水更加凶猛了。開始泣不成聲,不停咳嗽。
“可可?可可?你這是怎麼了你!你是不是已經知道錯了?來。來。媽咪替你擦擦。乖,別哭了。”
於是乎,我又一次成功了。
當然成功過後,我老媽最擅長的就是總結經驗了。不過她這會子就變成柔聲細語地問我了。當然,我是小孩子,我比較吃溫柔這一套。我就老老實實招認啦。我說我是因為喜歡就拿了。事實上,我這人從小眼光就很挑,所以我直到三歲看到這枚戒指,才算看到人生中第一件我喜歡的東西。不過我媽咪也說啦,喜歡呢就要跟媽咪說,如果不取自問就是為偷了。當然我那時候不知道什麼是偷。媽咪說就是個很壞的習慣,要變成壞孩子,被尖叫著的車(警車)帶走的。所以喜歡什麼一定要問問別人才能拿。我那時“相當”害怕尖叫的車。從此就記下了。
然後,到了我上幼兒園的時候,我認識了尹享哲。那時候,他對我來說隻是眾多流鼻涕的男男頭中的一個而已,沒什麼特別的。直到有一天,他戴著一隻表帶上有機器貓的卡通手表出現在班級裏。我之前已經說過了,我這人的眼光一直很高很挑剔的,很少有東西入得了我的眼。但當我第一眼看到他手腕上的那款機器貓卡通表時,我拿我媽咪戒指那會兒的感情全出來了。不過,我可牢牢記著我媽咪說過的話。——就是拿之前要跟主人說一聲嘛!我會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