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黨員管理(3 / 3)

2.黨的組織生活製度。黨員必須在黨的一個組織中過組織生活,通常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黨員大會或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幹部單獨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黨員在組織生活會上,應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這項製度是加強黨員管理,對黨員進行批評監督,促進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提高黨的戰鬥力的一項組織保證。

3.黨員交納黨費製度。是指黨員按照有關規定,向黨組織交納用於開展黨的活動經費。按期交納黨費,不僅僅是在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按照中組發〔2008〕3號《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文件執行。各級黨委組織部們要建立健全黨費收繳、管理製度,定期檢查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按照黨章規定,對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者,應當按自行脫黨處理。

4.民主評議黨員製度。民主評議黨員製度是根據從嚴治黨的方針,把黨員教育管理監督融為一體,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製度。中共中央於1998年12月批轉中央組織部《關於建立民主評議黨員製度的意見》下發後,這項製度在全國城鄉基層黨組織中逐步建立起來。每年進行一次的民主評議黨員,是通過對全體黨員進行做新時期合格共產黨員的教育,通過民主評議和組織考察,檢查和評議每個黨員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實踐中,在改革開放和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情況,表彰優秀黨員,清除腐敗分子和處置不合格黨員,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5.轉移黨員組織關係製度。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組織在黨員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點時,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黨員組織關係由一個單位或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單位或地區。有關黨組織隻有在接到其組織關係介紹信後,才能承認其黨員身份,並將其編入一個黨支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黨員臨時外出,時間在六個月以內的,可開具黨員證明信或《流動黨員活動證》,證明其黨員身份,在所去單位黨組織過組織生活,但在這個黨組織中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關於流動黨員組織關係的轉接,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2006年6月份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執行。

6.黨籍管理製度。黨籍管理是黨員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請入黨的人被黨組織批準後,就取得了黨籍。凡是黨員自動退黨、被勸退出黨、自行脫黨、黨員重新登記時未予登記、受到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以及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就都失去了黨籍。黨組織應按照黨章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應手續。黨組織對黨員黨籍的處理必須采取十分嚴肅和慎重的態度。

7.流動黨員管理製度。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勞動力在產業間轉移和地區間流動日趨廣泛,外出務工經商和人才流動中的黨員越來越多,流動的範圍越來越廣。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中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是黨員管理的新課題,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中共中央辦公廳於2006年6月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加強流動黨員管理的方式方法,這是我們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流動黨員管理的基本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