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雨果創作《巴黎聖母院》僅用了10個月的時間。如此短的時間,雨果是怎樣寫作的呢?
起初,書店老板隻給雨果五個月的期限,假如不按時交稿,便要罰款。不巧雨果搬家時,把稿子弄丟了,他要求老板放寬期限,老板同意再給五個月時間。於是,雨果買了一瓶墨水和一身灰色毛線衣,把平時的衣服脫下來鎖在櫃裏,為的是免受出門的誘惑,用他的話來說是“像走進牢房一般”。此後的五個月內,除吃飯睡覺外,他從不離開案頭。
創作占據了雨果的整個身心,他全神貫注,晝夜寫作,幾乎不覺得疲乏,終於提前兩周完成了這部不朽的著作。他買來的那瓶墨水此時剛好用完,他用最後一滴墨水寫完了最後一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