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下著雪。我一個人孤零零地走在去萬方家的路上。雪花在路燈前飛舞,路燈在雪花中發出昏暗的光。
我和萬方家隻隔一百多米,可是我卻走了好久好久。白天我們還在這裏舉行百米賽跑,那時候,這條路顯得又平又直,可現在下雪了。我一個人慢慢地走著,腳下發出吱吱的聲響……
吃過晚飯,我趴在桌子上背誦今天課堂上剛剛講過的杠杆原理。媽媽坐在沙發上織毛衣。我常常抬起頭來望著窗外飛舞的雪花——我們這裏已經很少下這樣大的雪了。真帶勁!明天可以打雪仗嘍!
媽媽走了過來,輕輕地把窗簾拉上。
另一間屋子裏,爸爸和奶奶正在看電視。咚咚鏘鏘的鑼鼓聲傳了過來,又是京戲!我用雙手把耳朵堵上。媽媽走了出去,電視機的聲音變小了。媽媽又重新走到我的身邊,慈愛地把我的手從耳朵上拿了下來。
“那隻羚羊哪兒去啦?”媽媽突然問我。
她說的羚羊是一隻用黑色硬木雕成的藝術品。它一直放在我桌子的犄角上。我的心咚咚跳了起來,因為我已經把它送給我的好朋友萬方了。
“你不是說送給我了麼?”我喃喃地說。
“當然是送給你了,可是現在它在哪兒?”媽媽好像是發現了什麼秘密,兩眼緊緊地盯著我。事情嚴重了。
“我把它收起來了。”我也不知道我怎麼會撒了謊。
“收在哪兒了?拿來我看看。”媽媽一點也不放鬆。
我隻好坐在那兒,一動不動。低著頭不敢看她的眼睛。
“說實話……是不是拿出去賣啦?”媽媽變得十分嚴厲起來,“我決不允許!”
“沒有……媽……我送給別人了。”我都快哭了,連忙解釋著。
“送給誰了,告訴我!”媽媽用手搖著我的肩膀。
“送給萬方了。”
“你現在就去把它要回來!”媽媽堅定地說,“要不我和你一起去!”
“不!”我哭著喊了起來。
爸爸走了進來,他坐在那裏聽媽媽講完了事情的過程,並沒有發火。他點著一支煙,慢慢地對我說:“小孩子之間怎麼能自作主張地把家裏東西送給別人呢!這是不對的,不信的話,你明天問問老師……把這樣珍貴的東西送人,他也會反對的。”
“可……這是我的東西呀!”
“是,這是爸爸媽媽給你的,可並沒有允許你送給別人呀!”
我沒有理由了。爸爸說的話總是讓人找不出毛病在哪兒。我知道,那黑色的羚羊是爸爸從非洲帶回來的紀念品,是爸爸非常喜歡的東西。可是,當我想到我要去向我的好朋友要回它的時候,我的心裏難過極了。他們不知道,萬方是個多麼仗義的好朋友呀!
萬方從開始上小學就和我在一起。他學習很好,還特別喜歡幫助人。他有力氣,可以在單杠上一連正握做十個引體向上。可他從來不欺負別人。
那一天上體育課。我們全班都穿上剛買的新運動衣——就是那種海藍色的,袖子和褲腳上都綴著三條白邊兒的那種。可是在我們鬧著玩的時候,我的褲子被樹杈劃了一個長長的口子。我坐在地上使勁地哭,因為我特別怕媽媽罵我。萬方也不玩了,他坐在我的旁邊一個勁兒地歎氣。忽然,他把自己的褲子脫下來對我說:“咱倆換了吧,我媽是裁縫,她能把褲子補得看不出破綻來。”我當時居然相信了他的話,就把褲子和他換了。後來我才知道,為了那條褲子,他媽媽讓他對著牆站了半個鍾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