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有人會認為博弈是在教人耍心計,但這不一定是壞事。博弈未必不能取得好的結果。曆史證明,真正的公平來自於博弈。沒有任何強製約束的社會契約能夠超出其成員的自我利益。我們之所以遵守社會契約中的義務,並非因為大家承諾要遵守它,而是因為它與每一個成員的利益相一致。公平公正的社會契約不是聖賢的功勞,而是經過充分的博弈,博弈的各方經過利益權衡,最終妥協簽訂的。在諸多領域,沒有博弈,就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效率均衡,就沒有利益增進。美國法官思想家、《聯邦黨人文集》三作者之一的約翰·傑伊有句名言,提出了一個哥德巴赫猜想式的難題:“過去的曆史表明,將正義運送到每個人的家門口的益處是顯而易見的,然而,如何以一種有益的方式做到這一點,就遠不是那麼清楚的了。”是的,如何把正義、公平、財富等利益運送到每個人的家門口,如今對於我們來說依然是個民生難題。但過去的曆史也已表明,公平博弈、達成妥協是一種有益的方式。
從經濟領域來看,我們今天享受的豐富的物質生活,都是來源於自由市場的競爭,同樣也是博弈的結果。亞當斯密在1776年所發表的經典之作《原富》,其中關於自私行為與市場運作的兩段,是經濟學上被引用得最多的名言:
“很多時候,一個人會需要兄弟朋友的幫助,但假如他真的要依靠他們的仁慈之心,他將會失望。倘若在需求中他能引起對方的利己之心,從而證明幫助他人是對自己有益的事,那麼這個人的成功機會較大。任何人向他人提出任何形式的交易建議,都是這樣想:給我所需要的,我就會給你所需要的——這是每一個交易建議的含義,而我們從這種互利的辦法中,所獲的會比我們所需的更多。我們的晚餐不是得自屠夫、釀酒商人,或麵包師傅的仁慈之心,而是因為他們對自己的利益特別關注。我們認為他們給我們供應,並非行善,而是為了他們的自利。所以,每個人都會盡其所能,運用自己的資本來爭取最大的利益。一般而言,他不會有意圖為公眾服務,也不自知對社會有什麼貢獻。他關心的僅是自己的安全、自己的利益。但如此一來,他就好像被一隻無形之手引領,在不自覺中對社會的改進盡力而為。在一般的情形下,一個人為求私利而無心對社會作出貢獻,其對社會的貢獻遠比有意圖作出的大。”
其次,從政治領域來看,所謂的民主也是博弈的結果。盡管美國的民主政治並非像某些人鼓吹的那樣完美,但立國幾百年的實踐,還是可以說明這個體製有很多可取之處。美國的民主製度最為關鍵的基礎是1787年的製憲會議。參與該會議的55位代表都是當時的有識之士,但是他們並不是聖人,這是一個集體博弈的例子。一方麵,他們富有遠見,希望創造新的政府形態以避免兩件事的發生,一是獨裁,他們早就受夠了英國王室的專製;二是混亂,大夥兒一致認為這比獨裁還要糟。他們建立複雜的製衡製,目的就是試圖在兩個極端中尋找平衡點,消弭大小州之間的差異。但是同時每個人又代表著各自的集團利益,在政治、經濟利益分配方麵各有立場,爭吵不休。最終形成的美國憲法可說是“遠見”和“妥協”的綜合成果。事實上,很難說究竟是前者的遠見卓識,還是後者的爭權奪利對美國的政治體製貢獻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