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也越發肆無忌憚,外頭的緋聞更是像雪花一般飄散進方宅。
自那件事之後,我和晨夕都選擇了住校。
一個月才回來一次。
高二的課程對我來說並不太複雜。
而從小學開始,我便開始自修學商務課程,等到高一時,已經完成了幾個階段的學業,而晨夕,並沒有一如既往地衝著他的法律學,而是跟我一樣,改看金融方麵的書籍。
我曾很困惑地問了他幾次,但是他始終沒有告訴我放棄法律的真正原因,隻是說,不太喜歡了而已。
而葉明朗與我之間,也變得越來越淡,不,嚴格的說,自那一巴掌之後,是我對他越來越淡了,沒有小時候刻意的依賴,也沒有記憶中的粘纏,我們之間淡漠得如同陌生人一般。
六年,足夠忘記一段傷痕累累的感情。
曾經的嫉妒、報複,現在回想起來,是多麼幼稚多麼可笑。
時間,真的是很好治愈創傷的藥。
而當年的真相,已經不重要了。
至於葉明朗為何會轉身娶方陶陶的理由,也已經不重要了。
真的,都不重要了。
我有了自己的人生。
從此以後,他就是我方朵朵的姐夫,隻能是姐夫,連朋友也不可能。
我們之間,天差地遠。
方陶陶看到我,露出一貫敵意的眼神,“這誰又回來啦?我的終結者啊,見到你真是晦氣!”她無時無刻不提醒著我,是我害了她,害她失去做母親的權利。
有些謊話說得多了就變成真的了,這些年過去,常常被她掛在嘴邊,漸漸地,我也有些模糊了當年的記憶,好像我就是那個將她推下樓的劊子手。
晨夕站在我身後,聽了方陶陶的話,扯住我的手臂,與她錯肩而過。
長大的晨夕越發英挺冷峻,迷戀他的小女生成片成片,情書更是收到手軟,是我收到手軟,一般女生不敢直接將情書交給這個冰山,通常會悄悄塞給我這個“妹妹”,而他一貫的冷漠,對誰都是如此,除了對交情深厚的好兄弟七少和我這個青梅竹馬的妹妹偶爾有溫情的一麵。
冷漠,已經成為他隔絕他人最好的麵具。
六年了,方宅變化並不大,隻是小蘭嫁人了,張管家也退休了,我的房間並沒有多大變動,很幹淨,似乎每天都有人打掃,但是,這麼久了,我依然不能將這兒當成家。
踏入方宅的瞬間,我和晨夕的感覺已經一致了,我們不是回家,隻是路過。
樓上傳來叮叮咚咚的聲響,一個男人抱著昏睡的孩子匆匆跑下來,神色有些慌張,看到我們,微微停住腳步,“朵朵和晨夕回來了,豆豆病了,我現在要送他去醫院,你們想吃什麼讓李嫂做……”
“金醫生呢?”我淡淡地問,並沒有關心,隻是疑惑。
男人愣了下,回道,“他今天有事請假了,現在不跟你們說了,回頭再聊。”說完,匆匆奪門而出。
這個男人就是葉明朗。
六年了,歲月沒有在他臉上留下太多痕跡,他依然是我記憶中那個清風明月般的男人,不過在歲月的摧殘下,當然還有方陶陶的折騰,這個男人已經無法一如既往的淡定了,撤去優雅,他隻是個平凡到極點的男人。
老天讓我活著,是為了讓我見證這個男人另一種人生嗎?
故事到這裏,應該華麗麗地結束了。
“不懂你為什麼堅持每個月回來一次。”晨夕忍不住說,他微蹙眉頭,顯然對這個家也毫無留戀。
我微笑,“家不能丟。”雖這麼說,其實這個家於我可有可無,我不過是出於某種變態心理,想看看憎恨我的人和我憎恨的人活得有多精彩或者有多潦倒。
“其實,你對這個家也沒什麼感情吧?”晨夕一語點破。
“不,對這個家我有很多感情。”我說‘很多’,沒有說‘很深’。
這麼多年,晨夕幾乎跟我朝夕相處,卻始終捉摸不透我對葉明朗的感情。
連我自己都不知道,那種又愛又恨又憐又鄙的情感,幾分真幾分假,幾分多幾分少。
低頭翻開書包,將他的一疊情書丟給他,戰利品自己留下,“你的。”一屁股在沙發上坐下。
晨夕也在我身邊坐下,正伸手要接過,我又收回,“不許轉身丟掉!要不然就不給你!”
晨夕不耐煩,“拿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