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鄭皓宇的痛(1 / 2)

市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

鄭皓宇坐在旁聽席上,這裏正在審理一起故意傷害案,而鄭皓宇就是這個案件的被害人。

“現在開庭……”一聲法槌,法官朗聲道。

庭審沒有什麼特別的,公訴人宣讀公訴書,舉證,雙方質證,答辯,被告人最後陳述。因為當庭認罪,休庭之後便直接判了,兩個被告人因為未滿18周歲,從輕處理,各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握了握自己的左手,微微還有些僵硬,畢竟兩根手指粉碎性骨折,完全恢複如初的可能性不是很大。鄭皓宇看向被告席上的被告人,在被襲擊之前,他根本沒有見過這兩個人。

8年8月15日,這是鄭皓宇第一次見到林書涵的日子。那時是在西延路上,鄭皓宇閑來無事一個人在路上逛著,隻見蕭肅那子拎著大包包迎麵走來,而他麵前,一個穿著粉色短裙長及腰的女生大擺著手臂倒著在走,郎朗的笑聲遠遠就能聽到。

當時隻是出於對蕭肅重色輕友的不滿,鄭皓宇並未躲避,那女生堪堪的就撞到了他身上。

“不用跟我對不起,沒人腦袋後麵長眼睛的。”對上轉過身的林書涵,鄭皓宇悠悠地道。

“我不吃虧。”那女生絲毫沒有被擠兌的不悅,反而一臉興奮。

鄭皓宇一頭黑線。

“蕭肅,他長得比你帥。”那女生指著鄭皓宇對蕭肅喊道。

這回輪到蕭肅一臉尷尬,隻好冷冷的跟鄭皓宇打了聲招呼。

“你叫鄭皓宇啊,我叫林書涵,聲明一下,我不是蕭肅的女朋友,看在你比他長得帥的份上,允許你追我,我的蕭肅,當然,你們是情敵,他可能不會給你,哈哈。”林書涵就這麼自顧自一邊一邊招呼蕭肅走了,走……了……

留下鄭皓宇站在原地幾乎要口吐白沫:“情敵……”。

不僅是相遇的那一幕,隻要是跟林書涵有關的點點滴滴都清晰的印在鄭皓宇的腦裏。但因為一年前那次意外,鄭皓宇受傷休學,一切就開始不一樣了,開始是他不願意見她,後來她便也沒再來看他了,一晃就是一年。再次見麵,鄭皓宇用了當初林書涵那句“我不吃虧”,但得到的回應卻是冷冷的“我也不吃虧”,連眼神都是陌生的。

“或許這一年,我錯過太多了。”鄭皓宇默念道。

按照被告人自己的陳述,隻是因為知道鄭皓宇是旭日建設集團董事長的兒子,看著不爽,找了一個機會暴揍了一頓。難道就是簡單的一個仇富的戲碼嗎?為什麼在打暈自己之後還要用石頭砸手?砸頭不是更解恨麼?但是這些也隻能是鄭皓宇的疑問,公訴方沒有去查,也無法去查,兩個被告人有誌一同地認罪,強調就是這麼個理由。

山頂上。

走進那間較大的石屋,風格與之前那間餐廳完全不同,寬敞明亮的房間裏,一張圓床擺在正中間,周圍挽著粉色的紗幔,圓床前麵是一塊純白的地毯,撒著一些幹花。床的左邊是一張米黃色的歐式貴妃椅,一張圓形的茶幾上,一瓶紅酒一盤水果。右邊則是一間透明的浴室,一眼就能看到裏麵有一個約兩米見方的浴池,池麵上灑滿了紅色的花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