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依法行政與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意義(1 / 2)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製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基本方略,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進一步將其載入憲法。此後我國在法治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步伐,取得了一個又一個新的進展。依法行政作為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級政府的基本準則,在我國法治建設的進程中,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顯進展。1999年11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1999]23號)。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和藍圖,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其中的重要目標之一,明確提出“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2007年,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全麵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推進依法行政”。在這些政策理論的指引下,中央以及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都積極加強法製建設,嚴格行政執法,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

當前,我國進入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新時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實現經濟社會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製建設,保障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權利,提高政府執政能力,確保政府履行各項職責,既是政府建設的自身要求,也是人民群眾所盼,這些都對政府嚴格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在新形勢下深入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麵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國務院於2010年10月發布了《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對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

意見第三條規定“高度重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與能力的培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樹立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基本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突出 矛盾和問題的能力。要重視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識強,善於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優秀幹部。”第四條規定“推行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測試製度。擬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幹部,任職前要考察其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情況。公務員錄用考試要注重對法律知識的測試,對擬從事行政執法、政府法製等工作的人員,還要組織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第五條規定“.建立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製。完善各級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學法製度。要通過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法製講座等形式,組織學習憲法、通用法律 知識和與履行職責相關的專門法律知識。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舉辦2期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各級行政學院和公務員培訓機構舉辦的行政 機關公務員培訓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並把培訓情況、學 習成績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這三條規定明確提出依法行政對領導幹部以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要求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學習通用法律知識”等製度。針對這些具體規定,本書將以公務員學習和掌握通用法律知識為主題展開論述,介紹有關通用法律知識的理論和實際問題,以求給政府機關開展法製學習活動以及為公務員個人學習和掌握通用法律知識提供一些便利和指導。

1、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取得的重大成就

依法行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誌。一個政黨取得政權後,應當把黨的意誌通過法定程序變為憲法和法律,依照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這是黨在奪取政權與執政時期的最大區別。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從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變化,是我國政治體製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

2004年,國務院發布《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這是新時期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指導性文件。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行政。綱要實施以來,各級政府始終把依法行政放在自身建設的重要位置,強調政府各項工作都要依法辦事,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規則。國務院兩次修訂《國務院工作規則》。2003年提出“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三項準則,2008年增加了“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廉政建設”兩項準則。各級政府也都建立健全了政府工作規則,加快了依法行政的步伐。二是加快推進法製建設。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法律議案47件,製定行政法規167件,各部門和地方政府製定規章5208件。特別加強了政府自身建設的立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製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對規範政府行為、推進依法行政發揮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強科學民主決策。各級政府不斷完善重大事項調查研究和集體決策製度,重大決策專家谘詢製度、公示製度、公開征求意見和社情民意反映製度,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製度,進一步健全科學民主決策程序。近年來,國務院的重大決策特別是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都以適當方式聽取人民群眾、民主黨派、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四是切實規範行政行為。廣大公務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能力進一步提高。2004年開始實施的行政許可法,是一部規範政府行為的重要法律。各級政府以貫徹實施這部法律為契機,大力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 並以此為著力點,推動政府職能轉變,解決權力過於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監督的問題。幾年來中央一級取消和調整審批項目2176項,地方各級政府取消和調整 77629項。在行政執法方麵,進一步加強了對執法行為的監督管理。改進執法方式,推行綜合執法,要求向社會公開特別是向當事人告知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 執法結果。有效遏製了亂處罰、亂收費、亂攤派和多頭執法、重複執法等問題。五是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督。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各級政府都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同時政府還要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近年來,國務院除一年一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政府工作外,還選擇若幹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每年將上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接受詢問和監督。在政府內部,加強了層級監督和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近年來,政府加大了行政問責製度的實施力度,加強了對濫用職權、失職瀆職、決策失誤、行政違法等問題的責任追究,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各級政府還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創造條件保障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讓人民群眾直接監督政府。2007年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所有政府信息,除受法律保護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都要向社會和人民群眾公開。這個條例的實施,是政府自身建設的一個重大進展,必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