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廣告創意的含義與實質(1 / 3)

創意是廣告的關鍵,創意是廣告的靈魂與生命,創意是廣告活動的中心。創意不僅直接決定了廣告活動的品位及由此而產生的市場吸引力,而且間接影響著企業形象的塑造。因此,廣告界曆來重視創意,認為沒有創意,也就無所謂一流的廣告作品,更沒有優秀的廣告活動。

一、廣告創意的含義

(一)創意

從字麵上來理解,創意就是創造新的想法,也就是出好點子、好主意,它是一種創造性的思維活動。創意並不是僅在廣告理論與實踐活動中才存在的概念,它是多元的,可以說,在社會活動的各個領域裏都存在著創意的問題。

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意大利社會學家巴瑞多,在他的《人與社會》(Mind and Society)一書中,把人主要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出租者類型(renter),一種是投機者類型(speculator)。出租者類型的人作風保守不願冒險,凡事墨守成規,缺乏想像力,做法老套。而投機者類型的人反對因循守舊,喜歡冒險,勇於創新。這一類型的人充滿膽略,不安於現狀,樂於對政治、經濟、科學、藝術等各個方麵的社會活動不斷進行重新組合。將舊元素重新組合而產生新元素的方法,巴瑞多認為是一種“創意”。這種把“組合之道”稱之為創意的理論,被後人稱為巴瑞多理論。

被稱為“美國廣告之父”的廣告人詹姆斯·韋伯·揚(James Webb Young)也曾經提出:“創意是把原來的許多舊要素作新的組合。進行新的組合的能力,實際上大部分是在於了解、把握舊要素相互競爭關係的本領”。

也有人認為:創意屬於一種靈感思維,是意識與潛意識相互轉化的過程。創意的產生是在緊張思考、努力探索的基礎上,由有關事物的觸發而突然閃現出的一種頓悟。創意是高度緊張思維後,注意力轉移的結果,是經長期思考後偶然得之的意念。

概括而言,關於創意的含義,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創意就是構思過程,是設計劇情、安排情節的過程,強調的是以寫實化的意境來表達某種觀念、思想;另一種觀點認為創意是創新過程,是提出與眾不同的活動方案、擬定出奇製勝的措施的思維過程,主要強調新穎問題,創意的結論往往是某種點子、主意。應該說,這兩種觀點都有其科學性。其實,創意既有構思的成分,又有創新的色彩,是創新與構思的結合體。

現代社會,創意已深入到社會生產生活的各個領域。文藝創作要求有創意,科學研究要求有創意,企業經營也要求有創意。據研究,創意一詞是港台學者從英語“Idea”和“Creative”中演化而來的,創意作為一個新造的詞,在我國的使用率已經很高,現在,人們對它的理解,已經不太拘泥於“想法”、“點子”這些表麵層次上的意義。在眾多場合人們在表述與創造有關聯的事物時,都愛用到“創意”這個詞。

(二)廣告創意

隨著我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市場競爭日益擴張、競爭不斷升級、商戰已開始進入“智”戰時期,廣告也從以前的所謂“媒體大戰”、“投入大戰”上升到廣告創意的競爭,“創意”一詞成為我國廣告界最流行的常用詞。“Creative”在英語中表示“創意”,其意思是創造、創建、造成。“創意”從字麵上理解是“創造意象之意”,從這一層麵進行挖掘,則廣告創意是介於廣告策劃與廣告表現製作之間的藝術構思活動。即根據廣告主題,經過精心思考和策劃,運用藝術手段,把所掌握的材料進行創造性的組合,以塑造一個意象的過程。簡而言之,即廣告主題意念的意象化。

為了更好地理解“廣告創意”,有必要對意念、意象、表象、意境做一下解釋。

“意念”指念頭和想法,在藝術創作中,意念是作品所要表達的思想和觀點,是作品內容的核心。在廣告創意和設計中,意念即廣告主題,它是指廣告為了達到某種特定目的而要說明的觀念。它是無形的、觀念性的東西,必須借助某一有形的東西才能表達出來。任何藝術活動必須具備兩個方麵的要素:一是客觀事物本身,是藝術表現的對象;二是用以表現客觀事物的形象,它是藝術表現的手段。而將這兩者有機地聯係在一起的構思活動,就是創意。在藝術表現過程中,形象的選擇是很重要的,因為它是傳遞客觀事物信息的符號。一方麵必須要比較確切地反映被表現事物的本質特征,另一方麵又必須能為公眾理解和接受。同時形象的新穎性也很重要。廣告創意活動中,創作者也要力圖尋找適當的藝術形象來表達廣告主題意念,如果藝術形象選擇不成功,就無法通過意念的傳達去刺激、感染和說服消費者。

符合廣告創作者思想的可用以表現商品和勞務特征的客觀形象,在其未用作特定表現形式時稱其為表象。表象一般應當是廣告受眾比較熟悉的,而且最好是已在現實生活中被普遍定義的,能激起某種共同聯想的客觀形象。

在人們頭腦中形成的表象,經過創作者的感受、情感體驗和理解作用,滲透進主觀情感、情緒,經過一定的聯想、誇大、濃縮、扭曲和變形,便轉化為意象。

表象一旦轉化為意象便具有了特定的含義和主觀色彩,意象對客觀事物及創作者意念的反映程度是不同的,其所能引發的受眾的感覺也會有差別。用意象反映客觀事物的格調和程度即為意境,也就是意象所能達到的境界。意境是量藝術作品質量的重要指標。

將創意應用於廣告活動中,就是廣告創意。具體來說廣告創意就是廣告策劃人員根據市場調查的結果、廣告對象的特性、消費群體的心理設計廣告表現內容的思維過程,其根本任務是為廣告提供具有最佳吸引力的美好意境。

美國一家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認為“創意是這樣一個過程:策劃人員收集所有能夠幫助解決問題的材料,如產品信息、商品定位、媒介狀況、市場調查資料、廣告費用等,然後對這些材料進行分類、整理,歸納出所需傳達的信息,最後將其轉化為極富戲劇色彩的傳播作品。”

二、廣告創意的特征與實質

廣告創意有的時候表現為“靈感”、“頓悟”過程,但是,“靈感”、“頓悟”並不是廣告創意的全部。根據廣告創意融創新與構思於一體的特性,對於廣告創意的實質與特征,可做如下理解。

(一)廣告創意的前提:科學的調查與分析

廣告創意當然需要“頓悟”,但不僅僅是“靈感”的產物。不熟悉市場情況、社會文化、品牌形象特性、公眾心理需求的人,是不可能真正創造性地設計出有市場影響力的宣傳意境的。即便能創意,在這種無憑無據的創意指導下,策劃出來的廣告容易違反市場、違反文化、背離商品特點和企業的品牌特性。對於創意人員而言,應該掌握各方麵的信息,如市場自然條件信息、營銷促銷信息、競爭信息、商品信息、公眾需求信息、公眾文化信息、公眾經濟信息、顧客消費模式、企業內部生產和管理信息、政策法律信息以及涉外商務信息、社會變遷信息等。

(二)廣告創意的核心:廣告主題

廣告創意是表現廣告主題的構思和意念。所以,創意一定是以廣告主題為核心的,不能隨意偏離或轉移廣告主題,廣告主題是廣告創意的起點與基礎。隻有主題明確才能創造出引人入勝、新穎別致的廣告。如果廣告創意偏離了廣告主題,即使有一定的表現力,仍然不能稱之為一則好的廣告。

(三)廣告創意的表現形式:與眾不同

廣告創意必須體現出與眾不同及別出心裁的新視角、新理念。隻有別具一格的廣告才能引人注意,喚起人們的欲望,引發購買行為。沒有特色、沒有亮點的廣告不會有任何感染力,也不會產生良好的廣告效果。廣告創意的活力和魅力在於創新,強調的是以新穎的主題、新穎的形式、新穎的手法形成廣告作品別具一格的風采,爭取公眾的注意和理解,形成較大的市場影響力。

(四)廣告創意的關鍵:符合公眾心理

我們在前麵廣告理論部分中,談到過AIDA理論。AIDA是英文“注意”(Attention)、“興趣”(Interest)、“欲望”(Desire)和“行動”(Action)四個單詞第一個字母的簡寫,其基本內容就是說,廣告宣傳應該根據公眾的心理變化過程,依次施加影響:第一步是引起公眾對宣傳商品的注意,第二步是培養公眾對商品的興趣與好感,第三步是引導顧客產生購買商品的欲望,第四步是誘發顧客購買商品的消費行為。這個公式說明,廣告的宣傳過程與接受過程,實質上就是廣告主施加心理影響和顧客接受心理影響的過程,隻有具有心理震撼力和感染力的廣告宣傳活動,才能觸動公眾心理,產生引起注意—提起興趣—培養好感—激發欲望—引發行動—加深印象的心理功效。如果廣告創意平淡無奇,或者脫離公眾心理需求,廣告作品和宣傳活動缺乏心理震撼力,那是不可能有強勁的宣傳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