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大秀第一幕,講述》(1 / 2)

壯快的人把“楔兒七”按在“刑台上”,解開了他身上的木頭“枷鎖”,

很早的時後鎖住雙腳的器械叫“桎”,就是我們通常說的“腳鐐”;鎖住手的叫“梏”,就是我們說的“手銬”,

“枷”是專指加在頸項上的木製刑具,通常頸、手並鎖。“枷和鎖”是兩個概念,枷加上鎖,才真正把刑具固定死,鎖是將枷固定死的器件,

《北史·流求傳》有文:“獄無枷鎖,唯用繩縛。”意謂在無枷鎖的情況下,繩索也是拘捕人的刑具,

實際上秦漢之後才有枷,秦漢之前的殷商、西周時期,刑具“枷”還不曾有之。通常隻是用“梏”鎖手,用“桎”鎖腳,用繩索縛頸項,殷商真實的刑具“桎”“梏”誰也沒有見過,但在河南殷墟出土了一件陶囚俑,由附圖可知,此陶囚俑兩手腕加有“梏”。從手梏正視示意圖可知它與甲骨文字“幸”完全吻合,即具有拘執之意的甲骨文字“幸”取象於此構形,所以“幸”字在殷商卜辭中本義係拘執之意。使用梏時,將人之兩腕枷入中間圓孔內,再將繩索縛其兩端,故甲骨文字“幸”可通假“梏”字,,,

枷鎖有十種,,,

一曰:定百脈,

二曰:喘不得,

三曰:突地吼,

四曰:著即承,

五曰:失魂膽,

六曰:實同反,

七曰:反是實,

八曰:死豬愁,

九曰:求即死,

十曰:求破家.

枷的重量從二、三十斤到一百五十斤不等,最重的,一百五十斤枷“犯人戴上不大一會”就會死,

枷鎖,開始不是“酷刑”後來呀?在各種“能人”的刻苦鑽研下就把“枷鎖研究成了”酷刑,

可以說“枷鎖的演變”離不開“入獄之前”得罪了的人,,

是他們憋著害人把“枷鎖”一點點完善的(就聊天,看官爺,可別當真),

明看著“壯快的人”把楔兒七身上的“枷鎖”打開後,

說道;

我聽百家講壇上講,《路史後紀》載“三皇無為之代,既有軍長焉,則有刑罰”,,,,

《史記?五帝本紀》注“太昊、伏羲……乃明刑政,修兵仗,以威儀”,《商君書?畫策》載“黃帝……內行刀鋸,外用甲兵”,,

《竹書紀年》載“帝舜三年,命皋陶造律”,《尚書?呂刑》載“伯夷降典,折民惟刑”,《左傳?昭公六年》記“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尚書大傳?甫刑》也載“夏刑三千條”,又有“刑名從商”之論。刑法始於夏商有殷商甲骨文佐證,民國時代即認為“殷時有

法律已無可疑”,但始於三皇五帝的說法則在當時漫無稽考,不過近年來的地下挖掘及古墓中出土的大量文物可以證實在黃帝時代就有了刑法的痕跡,

明說著這些他身邊的“群眾甲伸出手,拍了拍”明說道“你說什麼,太昊,伏羲”呢?

大隋的“刑法”是“文祖,倉頡所定”,

蚩尤和燭九陰大戰後“開啟了,天皇,燧人氏,地皇,共工,人皇,帝江的三皇時代”,

然後是,夏,商,周,秦,漢,晉,南北朝,然後是我們大隋,

那裏有你說的什麼,太昊,伏羲,

明聽了這些“眨巴了眨巴”眼睛看著“眾人甲”說道“我們不一樣”,我們真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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