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協”並沒有從我們眼前消失,相反,人們現在離不了它。妥協是一種策略,是一門藝術。
人們喜歡把本來已成為過去的一些事情在腦子裏重新演繹。這樣,就有了“如果當時……”“假如當時……”的感慨,也就記起“妥協”這個“事情”。
有時,“妥協”是很不光彩的,因為你喪失了堅持自己的力量,也因為你失去了成功的可能。“寧可站著死,決不跪著生”就顯示了妥協的恥辱之大。所以,“妥協”之計,當屬“三十六計”中的“下下之策”,不選為妙。
無奈,總會有“事與願違”的時候,無論你如何躲避,都逃脫不了“妥協”的厄運。這時,你的對手逼迫你:“投降!”你的內心說服你:“看在生命的分上,讓步吧。”就連你的周圍,也主動為你的“妥協”創造條件:“來吧朋友,這才是你的明智之舉。”在“四麵楚歌”的包圍下,你極不情願地舉起“妥協”的旗子,並告訴自己,“就這一次,何況,可能沒人知道。”然而,你卻錯了。很快所有你知道的或知道你的人,都對此事了如指掌,比孫悟空的筋鬥雲還快,怎能不令人仰頭長歎“今非昔比”,大有英雄末路的悲壯之感呢?
一旦“妥協”,則後患無窮:被人抓住小辮子,自然隻有聽從對手擺布,或打、或辱、或賠、或讓,總是免不了的。連以往自己的“手下敗將”,也借此反攻,讓你無可奈何。更要命的是,從此被釘在恥辱柱上,一生一世甚至生生世世也翻不了身。
為我們熟知並稱頌的項羽,雖然在建功立業方麵並不如劉邦,但因為他能意識到,如果妥協,將“無顏見江東父老”,敢於大無畏地唱著“虞兮虞兮奈若何”自刎身亡,因此比劉邦更受後人稱道。由此看來,盡管妥協贏得了一時的苟且偷生,但若從長遠計議,還得三思多思才是。
不過,“妥協”並沒有從我們眼前消失,相反,人們現在離不了它。妥協是一種策略,是一門藝術。在生活中,我們也常接受妥協,且願意妥協。
比如去逛商場、買東西,執意堅持自己,而不妥協的人定會被人譏笑為“死腦筋,不開竅”。也許花上一整天時間,也無法買到一件中意的,實在得不償失。假若妥協一點,不僅目的達到而且雙方皆大歡喜。在國際商戰中,妥協的結果是雙贏,是互惠。在事業上,當你屢敗屢戰,奮鬥多年一無所獲時,選擇妥協便合乎情理,也“無可厚非”,反之,你則會落得“老大徒傷悲”;在愛情上,追求一份不屬於自己的愛情,實在是件徒勞無功的事,最好早早妥協。
其實,和生命存在相比,這些隻是細枝末節、無關緊要的小事罷了。生命對每個人隻有一次,一旦死去,便無法複生,隻有活著,才能擁有一切。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接受生死關頭的妥協又何妨呢?
“妥協”是講原則的。人怕“妥協”、不願“妥協”,不僅僅是怕失去麵子,怕被人恥笑,更主要的是維護自己的、民族的、國家的“聲譽”。所以,隻要不牽涉到人格國格、民族氣節的大是大非,妥協一般都能為人接納,否則,就“血戰到底”,“寧死不屈”,決不妥協。
因文化背景的差異,東西方在妥協的內容上側重點不同。中國人對關於利益方麵的,能妥協就妥協,對關於生命方麵的,能不妥協就不妥協;西方人對關於利益方麵的,能不妥協的盡量不妥協,關於生命的,能妥協就妥協。這又是中西文化的又一差別所在吧?
所以,人們真正在乎的,並不是妥協本身,而是它背後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