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創造共享(1 / 2)

“那麼總結一下現在的情況。”

取得基礎信任值以後,關理和文深迅速展開深入交流,並成功就合作事項達成了共識。

文深將以“文未複”的筆名,在“克蘇魯神話”世界背景上進行長篇創作。

具體篇幅與內容尚未確定,但書籍的版權將被公開。

“以CC協議公開。”關理補充道,“你知道這個協議嗎?”

“知道……吧?”文深答得很不確認。

關理:“……”知道吧是什麼鬼?

為了避免不清楚條款導致的意外情況,他不得不向對方科普了一番。

CC協議,創造共享(CreativeCommons)協議,又叫知識共享許可協議,是一種國際通用的創作授權形式。

它被廣泛地用在許多網絡創作中,用來增加創意作品流通的可能性。

創作共享協議允許版權持有人指定不同的授權條款,而關理為《克蘇魯神話》指定的條件與上一世的《SCP基金會》相同。

——CreativeCommonsAttribution-ShareAlike3.0License(CCBY-SA3.0知識共享協議)

其中的BY與SA就是版權共享的條件。

BY為“姓名標示”,SA為“相同方式共享”。

這也就意味著:隻要署名原作者,就可以在任何媒體以任何形式對授權作品進行複製、轉載、修改、再創作。

與此同時,在授權作品基礎上修改或演繹而出的衍生作品,也必須在遵守這一協議的情況下才能發布。

除此之外就沒有其它條件了。

哪怕是被拿去用於商業化,隻要進行了署名,並標注衍生作品遵守CCBY-SA協議,也是完全合法的。

文深用相當直白的一句話來詮釋自己的理解:“就是允許借鑒與盜版。”

“不……好吧,你要這麼理解也可以。”關理懶得再細講了。

文深為克蘇魯寫的書將被公開。

關理則會從時空版權局那邊下載異世的作品,私底下分享給他。

按照係統的法,這種個饒傳播行為不會被判定為違法。

“就像你買了一本書,然後把書借給其他人看一樣。”係統解釋道,“是完全正常的做法!”

關理又提出另一個問題:“可不可以讓他自己去時空版權局下載?”

在上次遊危問過之後,關理也對“如何加入時空版權局”提起了興趣。

答案非常簡單。

隻要自己擁有對“時空版權局”的認知,在任何媒介上寫下輸入這個名字,就能夠以符合當前媒介的形式看到版權局的官網頁麵。

沒有一絲門檻,超時空全覆蓋,還不需要聯網!

時空版權局歡迎所有來客。

“你能自己下載?”係統反問回去。

關理:“……不能。”當時他翻了好久也沒找到下載途徑。

“那不就結了。”文深肯定更不能。

時空版權局首先是個版權管理機構,是執法機關。

賣文化產品什麼的都是順帶發展起來的副業。

交易區不可能隨隨便便就對登上來的普通人開放。

起碼也要注冊賬號後再認證成正式成員才可以獲得資格。

一般人又拿什麼去下載?

麵對收費內容能掏出多元宇宙通用的貨幣嗎?

更何況裏麵的高危品也不少。

萬一搞到什麼異常藝術作品,一個世界就這麼搭了進去也不是沒有可能。

因此必須在這方麵設置門檻。

關理尤不死心,“我記得你過有免費下載的……”

上次繆斯那幾首歌就是免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