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獄,治罪,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趙高治斯,榜掠千餘,不勝痛,自誣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負其有功,實無反心,幸得上書自陳,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從獄中上書曰:“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逮秦之地狹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裏,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陰修甲兵,飾政教,官鬥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廣,又北逐湖、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更克畫,平鬥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治馳道,興遊觀,以見主之得意。罪六矣。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願陛下察之!”書上,趙高使吏棄去不奏,曰:“囚安得上書!”
趙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禦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斯。斯更以其實對,輒使人複榜之。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辭服。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則項梁已擊殺之。使者來,會丞相下吏,趙高皆妄為反辭。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已死,二世拜趙高為中丞相,事無大小輒決於高。高自知權重,乃獻鹿,謂之馬。二世問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馬也。”二世驚,自以為惑,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廟鬼神,齋戒不明,故至於此。可依盛德而明齋戒。”於是乃入上林齋戒。日遊弋獵,有行人入上林中,二世自射殺之。趙高教其女婿鹹陽令閻樂劾不知何人賊殺人移上林,高乃諫二世曰:“天子無故賊殺不辜人,此上帝之禁也,鬼神不享,天且降殃,當遠避宮以禳之。”二世乃出居望夷之宮。
留三日,趙高詐詔衛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內鄉,入告二世曰:“山東群盜兵大至!”二世上觀而見之,恐懼,高即因劫令自殺,引璽而佩之,左右百官莫從,上殿,殿欲壞者三。高自知天弗與,群臣弗許,乃召始皇弟,授之璽。
巨鹿之戰
《史記·秦始皇本紀》
三年,章邯等將其卒圍巨鹿,楚上將軍項羽將楚卒往救巨鹿。冬,趙高為丞相,竟案李斯殺之。夏,章邯等戰數卻,二世使人讓邯,邯恐,使長史欣請事。趙高弗見,又弗信。欣恐,亡去,高使人捕追不及。欣見邯曰:“趙高用事於中,將軍有功亦誅,無功亦誅。”項羽急擊秦軍,虜王離,邯等遂以兵降諸侯。
《史記·項羽本紀》
楚兵已破於定陶,懷王恐,從盱台之彭城,並項羽、呂臣軍自將之。以呂臣為司徒,以其父呂青為令尹,以沛公為碭郡長,封為武安侯,將碭郡兵。
初,宋義所遇齊使者高陵君顯在陵楚軍,見楚王曰:“宋義論武信君之軍必敗,居數日,軍果敗。兵未戰而先見敗征,此可謂知兵矣。”王召宋義與計事而大說之,因置以為上將軍;項羽為魯公,為次將,範增為末將,救趙。諸別將皆屬宋義,號為卿子冠軍。行至安陽,留四十六日不進。項羽曰:“吾聞秦軍圍趙王巨鹿,疾引兵渡河,楚擊其外,趙應其內,破秦軍必矣。”宋義曰:“不然。夫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蟣虱。今秦攻趙,戰勝則兵罷,我承其敝;不勝,則我引兵鼓行而西,必舉秦矣。故不如先鬥秦趙。夫被堅執銳,義不如公;坐而運策,公不如義。”因下令軍中曰:“猛如虎,很如羊,貪如狼,強不可使者,皆斬之!”乃遣其子宋襄相齊,身送之至無鹽,飲酒高會。天寒大雨,士卒凍饑。項羽曰:“將戮力而攻秦,久留不行。今歲饑民貧,士卒食芋菽,軍無見糧,乃飲酒高會,不引兵渡河因趙食,與趙並力攻秦,乃曰‘承其敝’。夫以秦之強,攻新造之趙,其勢必舉趙。趙舉而秦強,何敝之承!且國兵新破,王坐不安席,埽境內而專屬於將軍,國家安危,在此一舉。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項羽晨朝上將軍宋義,即其帳中斬宋義頭,出令軍中曰:“宋義與齊謀反楚,楚王陰令羽誅之。”當是時,諸將皆懾服,莫敢枝梧,皆曰:“首立楚者,將軍家也。今將軍誅亂。”乃相與共立羽為假上將軍。使人追宋義子,及之齊,殺之。使桓楚報命於懷王。懷王因使項羽為上將軍。當陽君、蒲將軍皆屬項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