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兒子六歲時,父親帶他去牧師家做客。吃早餐時,兒子弄灑了一點牛奶。照父親定的規矩,灑了牛奶是要受罰的,隻能吃麵包。
牧師熱情地再三勸他喝牛奶,可兒子還是不肯喝。他低著頭說:“我灑了牛奶,就不能喝了。”後來,牧師看見了坐在餐桌上正在吃早餐的父親,以為是兒子害怕父親說他才不敢吃,於是找了一個借口讓父親離開了餐廳。
接著,主人又拿出更多好吃的點心勸小男孩吃,但小男孩還是不吃,並一再說:“就算爸爸不知道,可是上帝知道,我不能為了一杯牛奶而撒謊。”
主人覺得十分震驚,把父親叫進客廳說了這事。父親解釋說:“不,他並不是因為怕我才不喝的,而是因為從心裏認識到這是約束自己的紀律,所以才不喝。”後來,父親來到兒子的麵前對他說:“你對自己良心的懲罰已經夠了。我們馬上要出去散步,你把牛奶和點心吃了,不要辜負了大家的心意,就當是上帝對你的獎賞吧。”
兒子聽見父親這樣說了,才高興地把牛奶喝了。
大道理對自己負責就是要遵守規矩,而不在乎別人在不在場。在無人的場合能堅持這樣,是一種令人信任的品質。以這樣的尺度要求自己,終會做出一般人無法完成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