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提問:
省內某高校挪用教材款不知做何用處,現在欠了多個服務好的供應商書款,請問歸哪裏管轄?聽說該高校院領導是由湖南省教育廳委派下去的,我已經谘詢了湖南省教育廳,沒有見到答複。請問像這樣的事到底如何解決?
律師回複:胡龍
你好,針對你谘詢的有關某高校拖欠教材款等問題,現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你介紹的情況回複如下:
1.你所谘詢的問題屬於普通的買賣合同糾紛,如某高校不按合同約定向你支付教材款,你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管轄法院如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則為某高校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需的有關材料,你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谘詢。
2.需要向你說明的是,湖南省教育廳作為某高校的上級主管部門,二者的關係是行政上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而你和某高校的買賣合同糾紛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某高校作為法人單位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湖南省教育廳對於你們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不具有法律上處理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