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回 太公釣魚(1 / 2)

“啊?仙長此言差矣。我盧某生於北京,長在豪富;祖宗無犯法之男,親族無再婚之女;更兼俊義作事講慎,非理不為,非財不取,如何能有什麼官緋,更何況什麼血光之災了?”盧俊義先是一驚,而後隨口笑道。

李民暗自點頭:不錯,這盧俊義除了涉及到那事,對於這自身禍福,還是有點大家風範的。夠穩重。

李民淡淡一笑道:“萬物皆有因,員外信與不信,皆是因果。我剛才也隻是有感而發,也不見得靈驗,員外隻當聽個笑談是了。員外若是別無他事,就請回吧。此時離天明還有一段時間。在下還要稍睡片刻。”

李民釣這盧俊義,原本也隻是臨時起意,試上一試罷了。跟陰天打孩子,閑著也是閑著,一個道理。故此,一看盧俊義如此說,李民也就順口圓了一下,準備就此作罷。還按著以前既定的計劃走。

可誰成想,李民這一不當回事。盧俊義反倒重視了。

這盧俊義原本就因為金葉子的事,對李民有幾分信服。認定李民即使不是仙人,那也絕對跟仙人的關係非淺。剛才之所以那麼說,不過就是盧俊義在大名府長久養成的自信罷了。畢竟,以盧俊義天下第一高手的名望,以及大名府首富的身份,盧俊義自信,就是北京留守梁中書,若是沒有什麼引由,也要敬自己三分。在大名府這一畝三分地,怎麼可能有官緋纏上他這巨富之家?

故此,李民這一無所謂,反倒讓盧俊義再次想起李民的身份背景,暗思:看其無所謂的樣子,絕不是要貪圖我什麼樣子。嗨!我怎麼糊塗了,人家連七十五萬貫的錢引都沒當一回事,絕對乃是真正的高人。哪還能貪圖我什麼?尤其這本是我的事,與人無關,人家偶然看出來了,說了也就是說,我若上趕著問,還能趨吉避凶。我如此質問人家,人家豈不無所謂了。此事還是問上一問的好。反正聽不聽在我。若是不實,不過當一個笑話,若是有些因頭,也好提早避開。

盧俊義拿定主意,當即堆出笑臉說道:“仙長。我剛才是禍事臨頭,迷了心竅。說得都是胡話。仙長莫要見怪。現在我明白,還請仙長憐惜一二,指點迷津。”

李民萬萬沒想到,都準備放過這盧俊義了。這脫了鉤的魚,竟然還有再次咬幹鉤得。

李民心中好笑,可嘴上卻正色說道:“員外休要如此說,此事我本也是拿捏不穩的。且又上幹天機,員外休要再問,還是請回吧。對了,還有一事要跟員外講明,我本是修真之人,隻因靜坐二十年,尚不能修的真如,我師算我紅塵俗緣未斷,這才讓我下山來享紅塵的富貴,我是萬萬當不得仙長二字得,員外今後還要慎言。”

李民越是如此說,盧俊義反倒越覺得有事。當即再次陳情道:“仙長,不,先生。先生即漏天機,何不送佛送到西。我盧俊義必感先生大恩。”

李民一看火候差不多了。當即佯作猶豫了一下,隨即說道:“也罷,此事終究是我把寶貝賣與員外而起。我也該給員外說個清楚。不過,這裏不是說話之地。員外且與我進屋祥說。”

說完,李民這才把盧俊義和燕青引到了廳裏落座。隻是那燕青,萬萬不肯與盧俊義並坐,隻是站在了盧俊義身後。這些小節,李民雖心中偷笑,可也由著他了。

待眾人坐好,李民這才似模似樣的說道:“盧員外,須知順天者逸,逆天者勞。凡逆改天數,皆要受天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