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哈。陪伴是最慫的告白!最慫的告白,去你的吧,陳誌,叫你慫,活該了吧!虧你還叫陳誌呢,一點誌氣都沒有!慫包!”感情失利的陳誌喝著酒罵著自己,“陳誌,你就是個傻子,那麼好個姑娘,怎麼就給放跑了呢。你真沒用!”
陳誌和楊念蘭是高中兼大學同學。陳誌高二就喜歡念蘭,但是一直不敢表白,一是害怕朋友做不成,二是學校管得嚴,再者也怕耽誤學習。不過陳誌一直有個決定,要是能跟念蘭考上一所大學,就第一時間表白。可是最終還是慫了。
大學期間陳誌每周都約念蘭出去玩,看電影,購物,爬山。要說一個男孩子這麼對待一個女孩,是個人都能看出來這男孩一定喜歡這女孩,但是不知是臉皮薄還是怎麼的,念蘭就是裝作不知道。就導致陳誌十分困擾,他知道她肯定知道他的心意,但是一直沒有回應,陳誌自己琢磨著念蘭這肯定就是不喜歡自己。
不喜歡就不喜歡吧,反正也沒敢我走,就這麼陪著也挺好。陳誌就抱著這個想法,又陪了念蘭三年,當了念蘭的藍顏知己。結果可倒好,自己安安全全保護了三年的鮮花讓別人給采走了。陳誌這個氣啊,就跑到家邊上這個小酒館喝了一通,接著回家一連睡了十幾個小時,舒服了。
酒也喝了,覺也睡了,生活還得繼續,陳誌還如同往常一樣的過日子,就是總覺得少點啥,不適應。尤其是周末,總是拿起手機想約念蘭,又突然想起約不成了,隻能歎口氣又躺床上睡了。有的時候實在睡不著,陳誌就會去電影院或商場,要不去爬爬山,裝作念蘭還在的樣子騙騙自己。
好在已經大四了,麵臨畢業,事情很多,漸漸地陳誌也就沒那麼難受了,畢竟念蘭還不是自己女朋友呢,怨又能怨到哪去?
順順利利畢了業,陳誌在一家報社找了個工作,工資不算高,但是足夠自己花了。報社裏麵年輕人不多,卻剛巧有一個妹子跟自己同校,同校話題多一來二去也就熟了。陳誌又恢複了每周出去看電影,購物,爬山的節奏,隻不過啊,這次身邊的不是楊念蘭,而是報社這個妹子,叫白子墨。
子墨跟念蘭有些相似,但差別很大,個性大於共性,陳誌漸漸地也拿不準了,念蘭,對自己來說還那麼重要嗎?原先的鮮花已經被摘走,不如順勢在重新嗬護一朵鮮花,這一次,可要用柵欄圍上鮮花。
約會,告白,陳誌的新鮮花就這麼移植到了柵欄裏。
早知道如此,也不會丟了第一朵。亡羊補牢為時未晚,陳誌沒守好第一朵,這第二朵一定會加倍小心。
果然,陪伴是最慫的告白,就應該直接出擊。
陳誌更加堅定了這個想法。
“陳誌,告訴你一件事。”
“啥啊,子墨,你不會偷偷給我準備禮物了吧。”
“哈哈,算是吧。你還記不記得高中隔壁班的有個小姑娘給你送花?”
“高中?我想想。好像是有,你提她幹嘛?吃醋啊?”
“你想想那個卡片的落款再說吧。”
落款?好像是bzm,對,當時還吐槽來著,嗯?
“白子墨?!”
“哈哈,想起來了麼。走了,看電影了。”
所以,陪伴到底是最長情的告白還是最慫的告白呢?
陳誌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