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一度(完)(1 / 2)

大概是鍾靜把這件事情告訴了大伯母,這段時間大伯母大伯父兩人看鍾芫的眼神很奇怪,而鍾靜也並沒有來騷擾鍾芫。

等到雙十節那天,學校放了三天假,而大伯母也頗為和顏悅色表示要和鍾芫談談,大伯母是個心直口快地,便單刀直入說了房子的事情,口裏還哭窮道:“這些年的日子越發不好過啦,你看豬肉漲價都翻了一番,什麼都在漲價,吃的穿的都是要錢的!”

“大伯母,我要高考,我不想同你扯些有的沒的。”鍾芫說道,“五十萬,給我五十萬,我立即簽了協議,聲明放棄這棟房子的所有權,同時我們也不再是親戚。”

“哎呀呀。”大伯母心裏不滿意,想著鍾芫這一年間的變化,若是之前,憑她那鼠膽,定然是不會討價還價的。

鍾芫則擺出了態度,“這棟房子少說二百萬,若是大伯母不願意也便罷了。我索性找人賣了這房子,起碼能的一百萬。”鍾芫看到大伯母的表情,哪裏有什麼不明白的,當即這般說道。

大伯母神色不變,“那你有什麼證明,這是你的房子?房產證可是我們一家的房子。”

“你真當那文件隻有你有?”鍾芫輕笑,說道,“我既然知道這件事情,這文件我也是知道去處的。大伯母不放翻翻看,當時是不是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簽署的協議。”說完便閉了房門。想著她要的錢並不多,大伯母又是個急性子,肯定會定下,便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了。

大伯母看了日期,心裏一驚,這日便是鍾芫十八歲了,又磨了兩次,鍾芫一口要定50萬,便和自己的男人商量,帶著五十萬的卡,表示這件事情要了解。大伯母因為鍾芫不肯鬆口,心裏更是暗恨,隻是房價著實同過去相比漲了不少,若是鍾芫再大些,又提了別的條件,便不好了,所以大伯母打算在鍾芫剛滿十八歲的時候就定下這件事情。

街坊鄰居便有在事務所上班的,讓人當了證明人,鍾芫簽了字,等到在銀行裏把帳轉了之後,看到賬麵上的五十六萬。鍾芫終於肯在紙上按上手印。

大概是良心發作,大伯倒是有些個內疚,說道:“你還是可以住在我們家的。”

這話剛落定,大伯母便嚷嚷開了,“這文件寫著,以後便不是親戚關係,養一個人是要錢的!”

“不用,我東西已經收拾好了,等會你們二位看著沒問題,我便搬走。”鍾芫也懶得客套,直接說道。

鍾芫帶走的東西極少,隻有她高中的課本本子筆之類,還有校服,還有朋友送的小禮物,其餘的都不帶走。

“你那些衣服也帶走。”大伯母說道,原本買的就不是什麼很貴的衣服,便索性都送給鍾芫了。

大伯倒是在大伯母瞪視下幫忙把東西送到了院子門口。

鍾芫之前便和劉曉蕾說過這件事情,當下便帶著全部的家當,搭了計程車過去了。

這是放假的第二天,中午吃過飯便到了學校附近找了一個公寓,雖然價錢不菲,一個月要四千台幣,但勝在安全,交了房租,下午便和劉曉蕾把東西搬過去了。

是一室一廳一廚一衛的房子,精裝修,“真不錯啊。”劉曉蕾喝著飲料說道。“不過,你的錢夠嗎?”

“放心吧。”鍾芫笑著說道,“還是有點錢的。”更何況明天便去證券公司開戶,現在證券已經從九七年的金融風暴中走出來,正是蓬勃發展的時候,所以節假日期間也是可以開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