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主體的條件(1 / 3)

一、完美的表達品德

表達品德是從言辭發送的角度提出的,它要求發送者所發言辭要講品質道德。孔子就說過:“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他認為,有好品德的人,一定有好的言辭,而有好言辭的人卻不一定有好品德。他很好地揭示了品德與言辭的關係。

現實生活確是如此。比如有的人花言巧語、信誓旦旦,每一句都讓你聽得悅耳、舒坦,可最後卻讓你因其所言而大上其當。出色的表達品德正是基於此而對發送者提出要求的。這些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一)勿巧言

巧言就是動聽而無內容、無價值的言辭。

在人際交往中,有的人確實生了一張利嘴,能講、會說,似乎讓接受者聽起來也句句入耳。可是他僅僅是白賣一張嘴皮罷了,擺擺花架子,並無實際意義,於人於事均無裨益,給人的感覺是虛情假意。孔子就曾對此作出過批評:“巧言令色,鮮矣仁。”他認為巧言是沒有什麼品德可言的。《詩經·小雅·巧言》則斥責說:“巧言如簧,顏之厚矣。”

實用口才既然以實用為前提,立足的是人際的交往,因而發送者在進行言辭發送時,就要力避巧言。不說則罷,說就要有意義,要真心實意地解決問題。

一個人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偶有巧言,在所難免,接受者興許可以諒解。但若一個人一貫巧言,以巧言為能事,這就大成問題了。對巧言的發送者來說,雖然其並無加害接受者之心,也無愚弄接受者之意;但接受者會因此看白你,對你失去信任。並且,從另一個角度說,也傷害了接受者的感情。因此,巧言無論如何是不利於人際交往的。

(二)勿惡語

惡語就是損害、辱罵別人的難聽的言辭。

人在交往中不可能事事順心如意,任何時候都欣喜愉悅地美言善語,是做不到的。但這並不等於說可以隨意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俗話說:“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既然實用口才是以實現人際溝通交流為目的的,發送者在遭遇不快之時,仍要從這個原則出發,有禮、有節地發送言辭。須知,口出惡語既傷人感情,更影響交際。有的人因自己心情不好,以惡語傷了人,盡管他事後也解釋說,“對不起,我心情不好”,但給別人造成的傷害,往往難以彌補。《禮記·祭義》中早就有“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及於身”的說法。墨子在他的《修身》中更是作為一種品德規範來要求發送者:“譖慝之言,無入之耳;批扞之聲,無出之口;殺傷人之孩,無存之心。”意思就是有品德的人,不要出口傷人,不要無端攻擊別人,不要萌生以言辭傷人的思想。

即使是與人斷絕交往,我國自古也有“君子交絕不出惡聲”之說。世上沒有永遠的敵人,今天絕交,明天可能會友好往來。設若先前出了惡聲,後來又和好時,就會很難堪。是以民間有言:“當時留一線,日後好見麵。”魯迅有句名言:“辱罵和恐嚇,決不是戰鬥。”就是對敵人,他也認為:“我並非主張要對敵人陪笑臉,三鞠躬。我隻是說,戰鬥的作者應該注重於‘論爭’;倘在詩人,則因為情不可遏而憤怒,而笑罵,自然也無不可。但必須止於嘲笑,止於熱罵,而且要‘嬉笑怒罵,皆成文章’,使敵人因此受傷或致死,而自己並無卑劣的行為,觀者也不以為汙穢,這才是戰鬥的作者的本領。”

(三)勿欺詐

欺詐就是以無事實、無根據的言辭欺哄詐騙別人。

欺詐是與實用口才的交際原則格格不入的,是發送者品德之大忌。欺詐者往往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以浮言浪語誘使別人上當,而自己從中漁利。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耳聞目睹欺詐的害人,無不引起世人的痛憤。唐代的柳宗元曾聲討欺詐之言說:“言而無實,罪也。”宋代的歐陽修也斥責欺詐之言說:“利口偽言,眾所共惡。”作為實用口才的發送者,絕不可運用欺詐之言。應當明白:欺詐言辭最終是不會有市場的,到頭來往往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正如林肯所說:“你可以在一個時期欺騙所有的人,也可以永久地欺騙某些人,但你不能在所有時候欺騙所有的人。”

需要說明的是,用兵打仗中的欺詐,不能與以交往為目的的實用口才的反對欺詐一概而論。《韓非子·難一》說:“戰陣之間,不厭詐偽。”就是將欺詐限定在戰陣之間的。《孫子兵法·計篇》也說:“兵者,詭道也。”曹操還專門為此作注說:“兵無常形,以詭詐為道。”其限定,都在於敵對雙方的爭戰。因此,不能將欺詐用於人際交往。

(四)勿曲迎

曲迎就是違反自己的本意去迎合別人的意思。

實用口才強調立足交往的原則,但並不等於說,為著交往就可以拋棄立場,啥也不顧地去諛附、迎合接受者。一個人本要表達的是什麼,就應當是什麼;表達方式可以靈活,但原則、立場是不能隨意改變的。《禮記·中庸》說:“君子和而不流。”就是主張發送者的態度、方式可以隨和些,而原則立場不能流移不定。

曲迎最容易發生在下級對上級、位卑者對位尊者之中。本來自己已有明見,一旦領導、尊長表示了不同的意見,自己又趕緊掩飾自己的看法,而表達出與領導、尊長一致的看法。這在現實生活中並不鮮見,然而並不符合實用口才表達品德的要求。宋代的王安石說過:“在上不驕,在下不諂。”蘇轍也有言:“君子之仕,不以高下易其心。”一個有品德的發送者,應當像《禮記·儒行》所說的那樣:“身可危也,而誌不可奪也!”

需要說明的是,在實際交往中,有時對對方的意見有不同看法,但為了下一步驟的進行或收到更好的效果,在不違反根本原則立場的前提下,暫時同意對方的意見,這是一種表達的策略,不能視為曲迎。

二、豐厚的知識積累

知識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所獲得的認識和經驗的總和,是發送者能夠很好地以言辭實現人際溝通交流的源泉。有的人之所以很有口才,究其根本原因,就在於豐厚的知識積累。胸有成竹,欲發則出;積之愈深,發送愈佳。

1993年4月14日,江澤民主席到海南大學考察。在閱覽室,他問圍過來的學生:“蘇東坡在海南時,對這裏的文化教育影響很大,你們學校還為他塑了像。你們有誰能背誦他最有代表性的詞?”隨即,他與學生們一齊高聲背誦《水調歌頭》。接著他又說:“一個人不管學什麼專業,總得懂一些文學知識,有一定藝術素養,這對於豐富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提高自己的審美能力很有好處。托爾斯泰、莎士比亞的作品總該讀一些吧;巴爾紮克、但丁寫了些什麼,總該有所了解吧;達·芬奇的名畫《蒙娜麗莎》也應該知道吧。總之,知識是浩瀚的,不能隻限於懂得自己的專業知識。”

對發送者來說,知識是多方麵的。對不同的發送者,有不同的知識要求;不同的發送者,對知識的把握程度,也不盡相同。但作為發送者,應當掌握最基本的人際交往知識。

(一)處世知識

處世就是在社會上活動、跟人往來。

每一個發送者都是社會生活中的一分子,對社會生活中的各種關係必然有牽連。要想使自己的發送達到彼此交流、溝通的目的,就必須掌握交際應酬的起碼知識。發送適宜的言辭,如果不懂得這些知識,在交際過程中,就往往會因某一細微疏忽講錯話而造成不良後果,輕則導致交際的失敗,重則禍及身家性命。

曹操出兵漢中,與劉備相持不下,進退維穀。夏侯惇入帳問夜間號令,當時曹操正在喝雞肋湯,便隨口道:“雞肋。”楊修聽傳“雞肋”號令,便叫軍士收拾行裝準備歸程。夏侯惇不解,問何故。他說:“以今夜號令,便知魏王不日將退兵歸也:雞肋者,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今進不能勝,退恐人笑,在此無益,不如早歸。來日魏王必班師矣。故先收拾行裝,免得臨行慌亂。”於是各營軍士皆打點起行裝來。曹操聞之大驚,斥責楊修道:“汝怎敢造言,亂我軍心!”喝令斬之。

曹操殺楊修,後人多有評說。清初毛宗崗說:楊修之死,在於“不善處人骨肉。夫以正直忤操,則罪在操;以不正不直忤操,則罪在修。故修之死,君子於操無責焉”(《三國演義》毛批)。他認為楊修是自取其禍,根子就在不善處世,亂說話。這應當說是中肯的。作為一個下屬,忘了自家身份,隨意揣測主帥意圖而擅自發送,當然是不應該的。

處世知識大都是日常生活中的,諸如稱呼、訪友、求職、待客、赴宴、送禮、贈物、寒暄、探病、致歉、打招呼、打電話、問候、介紹別人、自我介紹、拒絕、祝賀、吊喪等等。所有這些,都各有自己的一套成文或不成文的習慣說法。而這種說法,一般都是自然形成或約定俗成的,不需去特別地學習、鑽研;隻要不脫離社會生活,耳濡目染,即可把握。發送者應積極投入社會生活,根據不同的需要,選擇恰當的適應社會生活需要的處世言辭。隻要拿準文明、禮貌、得體、合適的原則即可。

如果你是去別人家裏做客、拜訪,最好應電話預約。不通電話的,或其他原因而徑直上門的,人家有門鈴,應按門鈴;無門鈴,應輕叩其門。按後或叩後要稍等一下,若無動靜,再按或叩第二次。一般說來,按、叩第二次後仍無動靜,就不宜再按、叩下去:一是主人不在家,二是此時主人不願有人打攪。主人開門後,應先向主人問好,待主人請你入室時,要留心是否要換拖鞋,最好主動提出:“我換雙拖鞋吧。”如果來開門的是你不認識的人,則應問:“請問,這是不是某某先生的家?”得到肯定後,還得問:“他在家嗎?我是某某人,有點事兒拜訪他一下。”如果找錯了門,應當向開門者表示歉意。如果需向其打聽你所要找的那家之所在,無論其是否知道、指點,都應表示謝意。

(二)世事知識

世事就是世上的事。世事知識指的是社會生活中方方麵麵的常識、經驗、教訓、風土、人情、習俗、掌故等等。這種知識是一種客觀存在,一般無須潛心去學;隻要不脫離社會生活,在實踐中都會逐步體會、感悟得到。發送者要豐富自己的語言素養,實現與人溝通交流的目的,必須具備這類知識。曹雪芹就認為:“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一個不諳世事的人,所發言辭要麼造就笑話,要麼釀成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