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聖誕節。我與家人自洛杉磯沿1號公路開車北行至舊金山,坐在中國城一家餐館裏,過往攘肩擦背,多聞母語;四周熙熙攘攘,皆是鄉情,尤飯菜極可口,但心中卻有一絲不安,隱隱記得有一位其文字深深觸動過我的中國人就逝於此地。歸洛城,一夜尋讀黃遠庸《懺悔錄》,果然如此,這位晚清末科進士,民初第一記者,觀察犀利、持言獨立,既雅不欲勸進袁世凱,又素不肯美言孫中山,終不得不遠避他鄉,卻仍在1915年12月25日,也是一個聖誕節的下午,在舊金山唐人街的廣州樓被中華革命黨美洲支部派來的槍手暗殺,時年三十歲。未凋於華土、卻隕於異邦;未死難於“反動派”之刀斧,卻葬身於“革命黨”之手槍,不能不讓人為之深深歎息。
黃遠庸自小即才華橫溢,中學根底極好,而又通曉西學;走向社會後既關心現實政治,投身實際事務,而又有豐富感情和超越思考。他出身書香世家,從小飽讀詩書,同時又有洋人家教,先是在南潯公學求學,鬧罷學後又回到科舉,兩年內三科連捷,成為進士時還不滿二十歲,但他不肯為官,而又到日本中央大學學習法律,回來後做過官員、律師、記者,被譽為“少年英傑”、“報界奇才”。
這可以說是一份讓人非常羨慕的履曆,他還很年輕,且其事業和影響力正如日中天,各方拉攏,前程遠大。然而,黃遠庸在其《懺悔錄》中卻充滿一種失敗感和近乎絕望的情緒。顯然,他心中所懸不是功利的標尺,而是精神的標尺。以功利視為左右逢源之幸運兒,以精神標準衡之,卻可能是進退失據之困獸。
刊於1915年11月10日《東方雜誌》的《懺悔錄》幾可看作是黃遠庸的精神遺囑。就像去年出版的楊絳《寫在人生邊上》,它一開始也是涉及到形神關係的問題,優先考慮的是人的形體死了是否還有靈魂,靈魂是否不朽?而另一個問題是,是否也有形體未死而靈魂已死的情形?這符合一個懺悔者的心境,因為他感到在自己的活動中失去了精神的真宰,他必須拂去塵土,重拾靈魂。
當然,“所謂魂死者,形容之詞耳。魂非真能死者也”。這裏所謂的“魂死”實際是指道德意識的沉寂無聲,指良心的死滅、精神追求的放棄。“吾之靈魂,實有二象:其一,吾身如一牢獄,將此靈魂,囚置於暗室之中,不複能動,真宰之用全失;其二,方其梏置之初,猶若攔獸羈禽,騰跳奔突,必欲衝出藩籬,複其故所,歸其自由。”然而,“牢籠之力大,抵抗之力小!百端衝突,皆屬於無效,梏置既久,遂亦安之。此所謂安,非真能安。盲不忘視,跛不忘履,則時時從獄隙之中,稍冀須臾窺見天光”。
在黃遠庸那裏,這“天光”也暫時主要是內在的“良心”,或者說客觀審視的“他人之眼”。藉此“天光”,“不窺則已,一窺則洞見吾身種種所為,皆不可耐。恨不能宰割之,棒逐之!綜之,恨不能即死!質言之,即不堪其良心之苛責而已”。然而,這巨大的痛苦是人的精神深化必須經曆的過程,是人的“煉獄”。人的“靈魂必曾一度或數度被其軀殼所囚獄。若曰未曾,則其將來必人此牢獄”。而“人此牢獄”的結果大致有三種:“其一,則魂以瘐死,一死不可複活。自此以後,永永墮落。……其二,則其靈魂日與軀殼奮戰,永無和議之望。……憔悴憂傷,悲歌慷慨,甚乃自殺,或已早亡。……其三,則破獄而出,出魔人道,出死人生。此後或為聖賢,或為仙佛。即其不然,亦得為有道之君子,模範之市民。”而要想靈魂“破獄而出”,必須首先認識到“形為心獄”的事實,必須先經曆一個內心“奔突叫號”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