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沉默也是一種罪(1 / 2)

“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堅決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伏爾泰的這句名言,一般被理解為寬容異己的原則。但與之相關的一個頗“有中國特色的”問題是,如果大家都自覺地不說話、懶得說話、放棄說話呢?還需要捍衛什麼權利呢?

不說話似乎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說話本是世界上最沒用的事情:它不是麵包被窩,不能果腹暖身,不是刀槍劍戟,真金白銀。聲音說到底隻是空氣的一種震動,跟有響屁同一性質,能推翻或改變什麼呢?任憑你口水罵幹,牢騷衝天,也隻是過眼雲煙,徒然的怒傷肝、氣傷肺,又待如何?你說你的,我做我的,“我自巋然不動”!權力是積極的,可以有所作為,而說話隻是一種權利,權利是消極的,捍衛起來千難萬難,運用起來於事無補,放棄起來則易如反掌。思及此,不說也罷。

對於這一點,鄭也夫或許有比別人更深切的理解。這個好鬥的超齡憤青,寫的東西火氣也大。他的雜文集《抵抗通吃》打開來,滿紙滿頁的刀光劍影和火藥味,滿世界指東罵西,吆五喝六的,從高考政策到長假製度,從轎車養護費到節水措施,沒有他論不到、批不著的。偏偏這樣一本憤世嫉俗的雜文集,開篇第一回卻是“我能影響中國嗎”,這實在深有意趣。

鄭也夫自稱“是中國最早提出反對發展私車的人”,經由他的喋喋不休和連篇累牘,認同他觀點的人不知道是否多了,反正街上跑的私家車是肯定多了。他批西直門地鐵的轉乘連接設計糟糕,浪費納稅人的錢,還侵犯了公眾知情權。道理說得滴水不漏,批評也到位,但地鐵就那樣,難不成會為了鄭教授的一句話重新改建?鄭也夫似乎不能影響中國,又不是總書記,誰能憑幾句話影響中國?

所以,小民小眾學會了在屋簷下低頭,忍氣吞聲,苟且度日;洞明世事的人學會了哈哈一笑,凡事心平氣和。這時候冒出一個不識相的怒目圓睜者,反而給“成熟的人”以口實,奚落你世事不洞明,人情不練達,且修養不到家,容易動肝火。可笑!也讓小民們疑惑甚而憤怒,你既然不能直接改變我們的境遇,何苦多費口舌徒增我等的煩惱?可惡!

可憐鄭老夫子,落了個哪一頭都不討好。

莫非,最好是你也不言,我也不語,大家相安無事,天下就太平,和諧社會就建設成了?似乎是。可是,一個很淺顯的離奇事實,怎麼就沒人懷疑過:世上受委屈的人總是多數,讓別人委屈受的人才是少數。可古往今來,怎麼偏偏就總是少數人能夠委屈了多數人,他們何以能得逞?

隻是因為有了“沉默的大多數”。

很多罪惡,本是施惡者與受惡者的合謀。網民調侃的“領導虐我千萬遍,我待領導如初戀”、“你敢打我,我就敢跪!”是戲謔,聽起來卻陰森可怖。反正你橫豎顛倒都能“順受”,我怎麼“逆來”不可以?所有的不合理,都在一群達成共識的沉默者的通力保護下,延年益壽,長命百歲,萬壽無疆。不積極運用包括說話在內的權利,等於幫助別人的權力擴張。萬馬齊喑之際,唯一的聲音自然就成了“眾口一詞”,唯一的心意也就成了“萬眾一心”,眾人自覺消解了自己的存在、自己的聲音、自己的立場,任憑別人跳出來做全體人的“代表”,自棄如此,等於自己在頭上插根草,另一種形式的自甘賣身為奴。不自救,誰能救之?難道寄希望於不合理製度的自我收斂和修正?

更糟糕的是,這樣的人多了,這樣行事久了,再不合理、不正常的也就變得合理和正常了,等一切成了“慣例”,便積習難改了。改變行為方式和思維模式的習慣有多難,看看每個月都戒煙的煙鬼就略知一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