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14 鞋類耐黃變試驗方法(3 / 3)

(2)注意光密度的大小與其發光距離成反比,我們建議的光密度大小為25W/m2,請適當調整試料轉盤的高度使光密度為25W/m2

3.5操作程序

(1)依據要求製備62mm×12mm的長方形試樣。

(2)依照電源標示連接機台電源AC 220V。

(3)裝上歐斯朗燈泡

(4)用夾子將試樣置於試件轉盤上。

(5)打開電源開關。

(6)設定溫控器操作溫度[標準為(50±2)℃]。

(7)設定定時器時間(6,24,48,96h)依照需求設定。

(8)打開回轉盤開關。

(9)打開電熱開關。

(10)打開計時器開關,並將照射旋鈕打開,此時燈泡才會發光(計時器開關若未先開,則調整照射旋鈕仍不會發光)。

(11)打開定時器開關。

(12)到達設定時間後,關閉電熱開關及回轉盤開關,取出試樣。

(13)利用變色樣卡評定試樣變退色等級。

3.6注意事項

(1)歐斯朗燈泡使用電源為AC 230V,如果輸入的電源不穩定,將導致測試結果的不正確,輸入電源範圍:AC(220±11)V。

(2)為防止溫控器故障,超溫保護請設定於150℃

(3)試樣放置需以輻射狀放置於UV燈底下直徑75mm以外到直徑300mm同心圓環狀區域內的試樣轉盤上,試樣曝曬時間依照6、24、48、96h設定。

(4)測試前需事先調整旋轉盤高度,經試驗得到光密度25W/m2,高度約25cm,調整時可從旋轉盤高度指示尺得知調整高度。

(5)為防止使用者的眼睛受到傷害,使用時,請勿直視UV燈光。

(6)經長時間使用後溫度需重新校正。校正方式如下:將機台所附的溫度計置於溫度量測孔上,設定溫控器溫度為50℃,經一定時間當溫度穩定後,觀察溫度計溫度與溫控器溫度,若兩者有誤差,請調整溫控器內部上方右側的可變電阻,溫度出廠前,已經由生產公司校正,除非溫度差異過大,請勿隨意調整。

附錄4:GT-7035-UB型耐黃變試驗機

4.1注意事項

(1)本試驗箱內的燈管所照射出來的光源為紫外光線,眼睛不可注視,以免傷害視力。

(2)人體皮膚與光源接觸也十分危險,應特別留意。

(3)直射應避免,即使反射也對眼睛、皮膚有害。

(4)必須使用正確電壓的電源。

(5)避免燈管受撞擊而破裂。

(6)更換燈管前,須先關閉電源。

4.2操作說明

(1)鬆開門扣,打開箱門。

(2)調整箱內網架高度,將鞋材或成品鞋放於網架上。

(3)關好箱門,按標示的電源插電。

(4)設定試驗時間電熱啟動達到設定溫度後,計時設定才啟動計時。

有人推斷照射3h,相當於在貨櫃車箱內60d,但尚未受公認,僅能作為參考。

(5)選定欲使用的燈管光源後,打開燈管開關,計時器即開始計時。

本機台備有兩組燈管開關,開啟左邊的開關時,兩支燈管同時亮,可提供30W的光源,開啟右邊的開關時,隻亮一支燈管,提供15W的光源。

(6)試驗到達設定的時間後,自動切斷燈管電源。

(7)將燈管開關關閉,取出試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