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1測試目的
測定鞋底材料之間以及與鞋麵的粘合力。
5.18.2儀器
符合規格要求的拉力機試驗機
5.18.3試樣的數量
一次測試要求用一雙鞋子。測試前鞋子在(23±2)℃的條件下放置24h以上,以確保膠粘劑完全凝固。
5.18.4操作步驟
(1)將鞋麵切去,與底部分離。
(2)測試試樣是一條10mm寬的鞋底與鞋麵的粘合部分。這種試樣是通過沿著鞋底與鞋底上部邊緣(正好是鞋麵可見到的起點處)10mm的恒定距離垂直切出來的。
(3)沿著試樣邊緣標上22個等距離的點。如果是嬰兒鞋,比較小,隻標14點,也即減掉第3、6、8、10、14、16、18和21點。
(4)從試樣中的材料粘合處割開以便使試樣的兩頭可被拉力鉗夾緊。
(5)測試速度為100mm/min。
(6)開動拉力機,分別讀取這22個點的粘合力,單位為N。
(7)假如材料開始損壞、撕開,就用刀子小心地割開材料直至到達粘合處為止,確保試樣的兩端仍正確地夾在拉力機的上下夾鉗中,繼續測試。
5.18.5測試結果表示
測試結果包括22個點(或14個點)每一點的位置、破壞情況和粘合力(N)。
5.18.6破壞情況
(1)材料破壞(被粘物破壞),當兩種材料的粘合力大於其中一種或兩種材料的撕裂力時,就發生這種破壞。
(2)處理不當引起的界麵破壞,當皮革、橡膠等材料表麵打磨處理不足或不正確,或者處理劑塗得不好,或采用了不正確的處理劑,膠粘劑就會與其中一種或全部兩種材料的表麵脫離,就會出現隻有一種材料表麵剩有膠粘劑附著的破壞情況。
(3)內聚破壞,當膠粘劑的內聚能較低,產生的粘合力較低,或者要粘合的兩種材料受到不足或不正確的壓力時,材料之間就會留下氣泡空隙,而產生內聚破壞。
(4)打磨不好引起的破壞,當材料(皮革或橡膠)表麵受到不足或不正確打磨,膠粘劑通常會粘在這材料的“表層”上,這“表層”會與材料脫離。如果是橡膠,膠粘劑就根本粘不上橡膠的表麵。因此,其中一麵的材料會沒有膠粘劑或在其表麵有可看到的空隙。
(5)混合破壞既有界麵破壞,又有內聚破壞。
附錄5:皮鞋幫底粘合強度的測定
5.1定義
幫底粘合強度:分離鞋幫麵與鞋底間粘合界麵所需要的力。
5.2原理
在規定條件下,用拉力機的上下夾持器分別夾持鞋幫與鞋底相互粘合的兩個部分,測試鞋幫與鞋底粘合部位界麵分離所需的力。試樣為成鞋,測試前將粘合部位預分開一小段以便於夾持器夾持。
本方法適用於以冷粘、模壓、硫化、注塑等工藝製成的鞋類的幫麵與鞋底粘合強度的測試。
5.3儀器
(1)拉力試驗機拉力試驗機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夾持器移動速度可在50~500mm/min間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