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5 背提包的分析檢驗(1 / 1)

6.5.1術語及產品分類

6.5.1.1術語

(1)真皮背提包麵層材料90%以上用頭層天然革,允許有10%用其他材料製作的背提包。

(2)二層皮背提包麵層材料有80%以上用二層天然革製作的背提包。

6.5.1.2產品分類

(1)按麵層材料分類包括天然革背提包(包括真皮背提包、二層皮背提包)、人造革背提包、合成革背提包和其他材料背提包。

(2)按結構形式分類包括帶有各種背帶的背包;帶有各種提把的提包;帶有各種背帶、提把的背提兩用包。

6.5.2技術要求

6.5.2.1規格

產品主體外形長度的最長距離為產品規格。

6.5.2.2感官要求

(1)要求形體飽滿,弧線自然,粘貼平服,角對稱,基本端正,整潔幹淨。

(2)天然革麵層材料厚薄均勻,無裂麵、裂漿、脫色現象。表麵平服,後大麵、底部上允許有粗糙斑2處,麵積不大於9mm2。允許有不明顯印道、折痕2處。

(3)人造革、合成革麵層材料色澤一致,花紋清晰,不得有明顯印道、凸凹、疙瘩。

(4)縫合線產品的明線與合線采用絲線、綿綸線、滌綸線。

(5)縫合線跡上下線吻合,線跡平直,針距一致。天然革背提包前大麵、前蓋不允許跳線,不允許有超過15mm長的線跡歪斜,側幫牆、底部跳線不得超過2處。人造革、合成革包,一隻產品上不得有2針以上連針跳線,跳針不得超過2處。

(6)配件電鍍要求光亮,無鏽殘,無漏鍍。

(7)拉鏈無錯位、掉牙,縫合平直,邊距一致,拉合滑順。

(8)零部件的安裝平服、牢固,基本對稱。

(9)商標圖文清晰。

6.5.2.3物理性能

(1)負重300mm規格以內背提包負重3kg,300~400mm背提包負重4kg,400mm規格以上負重5kg。正常使用條件下,提把、背帶、勾環不掉、不壞,包體不開裂。

各類起連接作用的“帶袢”類部件不允許發生30%以上的變形。

(2)縫合強度麵料之間的縫合強度在60mm×60mm有效麵積上,不低於196N。

(3)配件耐用度裝飾鎖、插接件、磁扣件等正常開關,開合使用500次後,無異常。

(4)拉鏈拉合輕滑度不大於10N。

(5)皮革表麵顏色摩擦牢度不小於4.0/3.0級(幹/濕)。

6.5.3試驗方法

6.5.3.1負重

(1)靜止試驗背提包按規定負重的1.2倍,懸空掛於15m高度,呈靜止端正狀態,使其受力均勻,0.5h後取下,檢驗背帶、提把、勾環是否牢固,起連接作用的“帶袢”類部件變形是否超過30%。

(2)擺動試驗背提包按規定負重的1.2倍,懸空掛於15m高度,使其受力均勻,往返擺動10次(往、返計作一次),擺動角度為(60±3)°。檢驗背帶、提把、勾環是否牢固,起連接作用的“帶袢”類部件變形是否超過30%。

6.5.3.2縫合強度

取背提包同類麵料2塊,麵積120mm×60mm,接同類縫合工藝做小樣1塊,上下夾具夾量50mm寬,(30±2)mm深,用拉力機測試,拉伸速度(100±10)mm/min。

6.5.3.3配件耐用度

密碼鎖類用手撥動字輪,其他品種鎖用鑰匙插入後,開、關記作一次;插接件、磁扣件手動開、合記做一次。

6.5.3.4皮革顏色摩擦牢度

此項檢測在皮革裁剪、製作以前進行。測試方法同“皮革顏色摩擦牢度測定”。